中共原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六届四次全会工作报告

来源:原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2-04 14:57

严字当头  行稳致远
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
书写纪检监察崭新篇章
       一、2018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忻州市纪委监委和原平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原平市纪检监察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中央、省、市精神,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一) 聚焦党的政治建设履行监督首责,坚决做到了“两个维护”。把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纪检监察机关“两个维护”首要任务,把加强立项跟踪监督作为新常态下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切入点,紧盯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供改综改、乡村振兴、污染防治、巡视巡察整改、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等方面,确保了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改革的制度优势 正在 转化为治理效能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忻州市深化改革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我市监察体制改革。建立市乡村三级监督网络,5个监督检查室分别联系对应乡镇(街道)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4个乡镇(街道)连片监察组分片监督21个乡镇(街道),1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归口监督83个市直单位,乡镇(街道)纪(工)委定期听取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情况报告,基本实现了监察“全覆盖”。健全监察对象台账,全市监察对象8463人,是改革前的4.6倍。共6次修订“4个一”制度,以制度建设助力了各项工作。全年全要素运用12项调查措施。完成反映我市监察体制改革的微视频《家访》的后期制作,上报省、忻州市择优展播。
(三) 纠正不正之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全市范围深入落实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紧盯不正之风新动向,查纠并举,聚指成拳。13个监督“四风”联动协作部门、21个乡镇(街道)纪(工)委、1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5个监督检查室和党风政风监督室充分发挥职能,突出年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精准打击,严厉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四)践行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切实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提升纪法约束的硬度、批评教育的力度、组织关怀的温度。全年全系统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747人次,同比增长48.2%,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63.5%、32.1%、1.6%、2.8%。全面实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五化”工作法,我市对中央巡视组交办件实行的“五个一律”工作法在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业务培训班上被予以经验交流。
(五)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聚焦扶贫领域、民生领域、涉黑涉恶腐败,严肃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扎实开展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扎实开展了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发现并督促整改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征地拆迁款发放不到位等问题。扎实开展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六)深化 反腐倡廉 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正反结合,多点开花,做实做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召开全市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推进会暨警示教育大会。拍摄警示教育片2部在各系统巡回播放;以典型案件的开庭审判为契机,组织案发单位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旁听庭审现场,进行“零距离”警示教育,收到了以案示警、以案教化的良好效果。
(七) 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努力锻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 过硬队伍。把自身建设作为永恒主题,着力强化内部监管、提升队伍素能。出台《原平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暂行办法》,规范化开展系统内部监督检查,发现并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提素能、转作风、守战位、抓落实”主题活动,采取全员培训、以会代训、以案代训等方式进行了“岗位大练兵”。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九项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了干部思想作风大整顿、大反思活动,带头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有效解决了干部队伍身上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是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攻坚之年。今年我市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忻州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我市市委六届六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严字当头、行稳致远,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协助党委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做实做细做深监督首责,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纪检监察系统自身建设雷厉风行、久久为功,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书写纪检监察崭新篇章,为我市聚焦“五大主战场”、坚决打赢“五个硬仗”、新时代推进“搭台唱戏”再出发,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
       要重点做好八方面工作: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带头落实“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和根本政治任务
扎实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以思想觉醒和开拓进取实现新时代改革开放再出发。把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聚焦“六个破除”,破除僵化保守,着力解决改革意识不强问题,坚持以改革破解发展难题;破除因循守旧,着力解决创新精神不足问题,坚持以创新激发动力活力;破除封闭狭隘,着力解决扩大开放不够问题,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破除资源依赖,着力解决市场理念不浓问题,坚持以市场打开发展新通途;破除随遇而安,着力解决工作标杆不高问题,坚持以一流标准创造一流业绩;破除慵懒散漫,着力解决作风不硬不实问题,坚持以过硬作风彰显担当作为,推动政治再坚定、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创新再发力、开放再提质、工作再抓实。
全面加强政治监督,推动“两个维护”入心入行。加强对有无“七个有之”行为,遵守“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要求和“十二个不准”规定等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加强对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温差”“落差”“偏差”等问题,坚决做到“党委决策部署到哪里,纪检监察机关就跟进监督到哪里”。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庸俗化、随意化等问题。
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扎实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紧紧围绕市委六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原平市委关于新时代推进“搭台唱戏”再出发的决定》,扎实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着力创优投资和发展环境,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坚决做到中央要求的“三个区分开来”,合理运用纠错容错机制,旗帜鲜明地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为作风正派、踏实苦干、担当负责、锐意进取的干部撑腰鼓劲,为受到侮辱、诽谤、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是非,并从严从速追查处理、公开曝光诬告陷害行为,让诽谤中伤者付出代价,让干事创业者安心工作,还清白者清白、为担当者担当、让有为者有位。
(二)一体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执行省、忻州市关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三化”工作意见和办法以及配套实施细则,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到反腐败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使反腐败斗争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高效。持续巩固深化“三转”成果,坚守“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该管的一定要一抓到底、抓出实效,不该管的要明确转出方向与责任部门,决不能越俎代庖、越权监督,坚决杜绝“上转下不转”、“明转暗不转”、“三转”往回转的现象。
切实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成派驻机构改革,加强派驻机构管理,厘清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与派驻机构的关系;进一步推进监察权向乡村两级延伸,厘清乡镇纪委、乡镇监察员、村纪检监察联络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关系。积极构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机制,积极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效贯通,努力构建严密的公权力监督网。加快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步伐,为构建数字化、电子化“监督天网”提供信息支撑。
    推动实现纪法全面贯通、法法有效衔接。统筹运用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两把尺子”,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体推进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严格执行省市纪委监委业务制度,确保执纪和执法有序对接、相互贯通,同时坚决防止执纪执法相互混淆、彼此代替。围绕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纪委监委与司法执法机关衔接配合等方面,积极研究探索实践,着力化解“难点”、疏通“堵点”。
(三)做实做细做深监督首责,实现监督日常化、长期化和精准化
强化日常监督、长期监督,做到监督长在、形成常态。一体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纪律监督要综合运用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走访调研、专项检查、书面建议、宣布处分决定、参加民主生活会、跟踪监督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等方式,对违纪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早警示。监察监督要强化执法意识、延伸监督触角、拓展监督视野、丰富监督手段,着力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派驻监督要积极探索“嵌入式”监督,通过专项检查、列席“三重一大”、征求意见、书面建议等方式,聚焦廉政风险点和权力运行关键环节,推动派驻监督“探头”常亮常清、精准聚焦。巡察监督要综合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交叉巡察、机动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等方式,准确深刻地揭露审视问题、督促整改到位,确保“利剑”高悬、震慑长在。
实践“四种形态”,强化精准监督。始终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理念,深入实践、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发现问题、精准把握政策、精准处置线索。在用好做实第一种形态上下大功夫,在“治未病”“护森林”上积极作为,抓早抓小、抓准抓实。用足用好谈话函询措施,用实用准组织处理手段,既坚决防止一谈(函)了之、以谈(函)代核、谈(函)而无果,同时又坚决防止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准确运用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坚定不移“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绝不能无原则地放低证据标准、放宽处理标准、放纵违纪违法。综合考虑性质情节、后果影响、悔过态度等因素,依法依纪把握好形态间的适用与转化,做到宽严相济、精准妥当。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约束和激励并重,严管有“尺”、厚爱有“度”、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牢固树立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理念,准确把握政策,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以纪律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文化人,帮助谈话对象、审查调查对象迷途知返、悬崖勒马,达到唤醒初心、治病救人的目的。
(四)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坚持以上率下、上行下效,督促推动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主动查摆、带头整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聚焦对贯彻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瞒上欺下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通报曝光。深挖细查私车公养、违规报销、“公款不姓公”、以公务名义变相公款旅游、“不吃公款吃老板”、食堂宴请、化整为零大操大办婚丧事宜、变相超标使用办公用房、收送礼品礼金和借乔迁、婴儿“满月酒”“百岁宴”借机敛财等享乐主义与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复燃。特别是要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搞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违规占用以及违规插手干预或参与经营等问题。同时要强化精准思维,注重方式方法,避免层层加码、矫枉过正、跑调走偏、监督越位等现象的发生。
(五)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保持反腐败斗争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坚决清除腐败“毒瘤”,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持续强化不敢、知止与震慑氛围。紧紧围绕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两个新账老账一起算”要求,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推动审查调查数量质量再提升。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加大力度整治妨碍经济建设、影响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着力提升审查调查审理水平,进一步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建立健全“日清、周转、月报、季结”办信机制和问题线索办理反馈机制,加强对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按照“四类方式”及时精准地研析处置问题线索,杜绝拖延、积压、流失线索。做深做细做实初步核实工作,夯实审查调查基础。依法使用调查手段,严格报批程序,严格流程管控。牢牢把握审查调查的政治属性,注重惩中治、治中惩,做到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威慑相结合,促使审查调查对象深刻反省、交待问题、悔过迁善。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是所有工作核心”的质量意识,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责任制,严格按照刑事审判的要求和标准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充分发挥案件审理作为“办案必经的关口”“处分决定的出口”和“对外形象的窗口”的把关定向作用,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把办案安全作为审查调查工作的生命线,提高“走读式”谈话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持续加强反腐倡廉治本工作,进一步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广泛宣传反腐倡廉政策法规、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报道等方式,加强正面教育,以文化人、以廉育人;通过宣读忏悔录、剖析通报典型案例、制作播放警示教育片、宣布处分决定、旁听法庭审判等方式,用好反面教材,加强警示教育。审查调查、案件审理要坚持“一案一总结”,要更加注重剖析问题成因、提出解决对策,督促案发单位找准问题症结、完善权责清单、不折不扣整改。
(六)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增进人民群众福祉
加强线索筛查,靶向整治整改。通过受理信访举报、开展监督检查、深入一线调研、对接相关部门等方式,认真筛查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单列台账、深入研判、优先处置。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片督导专项治理,牵头主抓、靠前指挥、蹲点督导、压茬推进。持续推进专项治理发现问题的“清零”“破零”行动,通过自查自纠、推磨互查、重点抽查、挂牌督办、提级直查等方式,发现问题、靶向整治、全面整改。对典型案件督查督办、直查直办、通报曝光。探索建立村社干部处分公示公开制度,开展违纪款物现场清退、上门清退工作,增强群众获得感。盯紧问题频发、整改不实的单位,进行重点整治和挂牌督办,对失职失责的从严追责问责。
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深挖彻查。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聚焦资金使用、项目推进、产业扶贫、对口帮扶等方面,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以反腐攻坚、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在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中,聚焦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严肃查处漠视群众利益、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行为。在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中,循线深挖、联动作战,严惩“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问题,彻查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向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干预案件调查处理等包庇纵容黑恶势力问题。
(七)强化压力传导,全面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立足纪律检查职责定位,以落实监督责任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认真执行《忻州市加强“一把手”队伍监督办法(试行)》,用好约谈机制,压实政治责任,强化履职监督,推动形成“书记带头抓、成员一起抓”的履责格局。依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全程纪实信息化管理系统,构建以“责任清单制度、履职纪实制度、考核评价制度”为核心的责任落实体系,强化跟踪监督和预警提醒。督促各级各部门单位充实完善“三个清单”,增强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照单履责、照单整改。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加强对各级贯彻落实问责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
立足政治巡察职责定位,以巡察监督质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的巡视巡察要求,扎实开展市委第七、第八轮常规巡察,同时对被巡察党组织的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紧紧围绕脱贫攻坚、转型升级、生态环保、民生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方面,适时开展“点穴式”专项巡察。针对系统性领域性突出问题和巡视巡察整改不扎实等情况,强化机动巡察,及时杀“回马枪”。积极配合忻州市巡察机构做好异地巡察工作和对我市巡察的统筹工作。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夯实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对标整改和整改质效,杜绝“前紧后松”现象。对敷衍整改、边改边犯的,从严从速问责。完善“一长两员三库”,提升巡察队伍整体战斗力。
(八)践行“打铁必须自身硬”,锻造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纪律部队”
做到政治过硬、忠诚坚定。“不讲政治,就等于没有灵魂。”政治不立,一切无依。要牢牢把握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的属性定位,旗帜鲜明讲政治,时刻绷紧政治之弦、校准政治之标。要深化“三基建设”,以党的建设特别是政治建设引领带动各项工作。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坚定信仰信念信心,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始终忠诚于党和人民,忠诚于党章宪法,忠诚于党的事业和纪检监察事业。
做到能力过硬、担当尽责。没有能力,何谈担当;不懂业务,何谈尽责。要深化“提素能、转作风、守战位、抓落实”主题活动,采取专题培训、集中讨论、跟班学习、以干代训、一对一传帮带、多岗位锻炼等形式,“量体裁衣”开展务实性业务培训;要把业务培训和实战练兵结合起来,把学习教育和调查研究结合起来,增强纪法思维、辩证思维,提高执行政策、执纪执法、文稿写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水平。我们要自我加压、苦练内功、担当尽责,不断增强专业能力、提升履职本领。
做到作风过硬、坚守正道。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推动团结战斗出活;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不断校正干部成长方向;探索建立纪委委员履责办法,切实发挥纪委委员作用;帮扶遇到困难的干部,关注踏实苦干的干部,传导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加大干部培养锻炼、轮岗交流和选拔任用力度,确保纪检监察事业薪火相传。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失职渎职的,对选择性监督、随意审查调查、任性问责处置、拿问题线索送人情谋私利、跑风漏气、瞒案不报、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的,坚决清理门户,严惩“害群马”;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予以调离,拒绝“慵懒散”,严防“灯下黑”。我们要倍加珍惜组织和人民的信赖,虔诚而执着、至信而深厚,淬炼坚定信念、坚强党性,严守党纪国法、道德操守,始终清正廉洁、坚守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