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底,五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白云飞在结算2017年8月至2018年3月单位下乡扶贫产生的租车费用时,将自己应付的租车费300元在单位报销。2021年2月,白云飞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赔违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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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五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白云飞违规报销租车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