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1日,五寨县司法局原副局长张树林同李某去往成都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将2人在太原滞留一天的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共计598元,在单位报销。2021年6月,张树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赔违纪所得。
首页 >
县区动态 >
五寨县 >
监督曝光 >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五寨县司法局原副局长张树林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