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五台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来源:五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1-26 22:46

一以贯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为夺取全面脱贫全面小康历史性胜利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五台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3月5日 审议稿)
白俊平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五台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总结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工作任务。刚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王继明作了重要讲话,为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我们要密切联系实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以来,县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主责意识,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县纪委监委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领导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持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持续强化政治监督,“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不断增强。聚焦“两个维护”,突出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地实施的监督检查,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县纪委监委采取督查组“直面”监督、派驻组“贴近”监督、乡镇纪委“靠近”监督的方式,对县直单位党组和乡镇党委开展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不断强化政治纪律和规矩意识,确保政令畅通。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综合分析信访举报、党风政风、谈话函询、审查调查等情况,2019年共回复485人次。紧盯关键少数,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实施精准问责,全县共问责党组织19个、领导干部39人。
    (二)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反腐败工作机制进一步得到完善。持续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县委书记专题会、常委会全年共听取反腐败工作汇报26次,县委书记批示反腐败工作45件次,县纪委监委报请县委审核批准初核47件、立案23件、采取留置措施1人、作出处分决定14人。持续深化派驻改革,结合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对派驻机构名称、职责、监督覆盖范围等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大力充实派驻力量,健全监督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健全乡村两级纪检监察组织架构,在全县16个乡镇纪委组建县监委派出监察室,依托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了村级监察联络员制度。
    (三)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监督举措日趋精准有效。突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协助县委制定《五台县加强“一把手”队伍监督实施细则》,统筹使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监督力量,着重加强派驻监督作用的发挥,要求派驻组通过抓“一把手”、抓“三重一大”、抓问题线索和建工作台账等方式,将监督工作实化细化具体化。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全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050人次,与2018年增长59.3%。其中,第一种形态755人次,与2018年同比增长59.3%,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71.9%;第二种形态257人次,与2018年同比增长12.2%,占24.5%;第三种形态25人次,与2018年同比增长4.2%,占2.4%;第四种形态13人次,同比增长116.7%,占1.2%。充分发挥监督的预防、提醒和教育功能,将监督监察建议书与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有机结合,对于监督监察对象不正确履职等性质轻微且不足以给予处分的问题,通过提出监督监察建议,督促监督监察对象整改完善,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
    (四)高压纠治“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更加自觉。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坚持把节点当考点纠治“四风”,层层设卡,节节深化,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打好持久战。采取日常检查与节点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査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突击暗访与随机回访相结合方式,抓住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持续发力整治,抓实监督检查,让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弦,持续释放了纠正“四风”扭住不放、寸步不让的强烈信号。全年共査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人员21人,通报曝光5起典型案例,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
牢固树立主动担当作为意识,坚定不移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以调研排查开道,以纠正整改推进,聚焦重点项目、关键环节等6个方面26项问题持续深入整治,2019年共发现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72人,其中组织处理5人,处分67人,通报曝光7起典型案例,形成持续约束效应,力促党员干部不断增强纪律意识、自觉意识。
    (五)标本兼治不断深化,反腐败压倒性胜利进一步巩固发展。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震慑,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聚焦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盯紧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精准有力惩治腐败,不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一年来全县共处置问题线索975件,与2018年同比增长11.3%;立案321件,同比增长12.69%;党纪政务处分287人,同比增长12.55%,其中,处分科级干部14人;留置1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6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警示教育作用,一年来,针对职务犯罪问题,共形成以案促改问题清单6个、忏悔录4份、反思录2份、剖析报告3份、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7份。充分用好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召开宣布处分决定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分类分层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02场,覆盖全县16个乡镇、驼梁景区和96个县直单位,让全县党员干部接受教育,拍摄《贪念·悔恨》警示教育片,发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作用,积极举办全面从严治党主题教育展,引导党员干部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六)坚决整治群腐问题,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一体推进扶贫领域、民生领域等群众身边腐败和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全年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410件,党纪政务处分213人,组织处理197人,移送司法4人。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打伞”工作,深入推进“两个一律复核”,持续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县共摸排、接收涉黑涉恶问题线索85件,办结64件,党纪政务处分44人次,组织处理17人,移送司法5人。统筹推进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生态环保责任追究、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专项治理,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等工作,均取得显著成效。
    (七)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政治监督的探头作用不断彰显。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牢牢把握“两个维护”,坚决做到县委决策部署到哪里,巡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重点关注基层党建、精准扶贫、民生民利、隐性“四风”问题等,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围绕“四个落实”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发现问题301个,有效发挥了政治监督、政治导向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紧盯领导干部和关键少数,及时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问题,为坚持问题导向夯实基础。紧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基层“微腐败”等突出问题,对9个社区和35个行政村党支部进行了延伸巡察,发现问题236个,让群众感受到党的关怀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身边。发挥利剑作用。通过细化巡察准备、了解、报告、反馈、整改、接受监督等6个关键环节,确保巡察工作点到人、点到事、点到要害、戳到痛处。通过下发督办函、上门“回头看”、按时“晒成绩”等方式,推动问题整改,建立健全制度135项,反馈整改436条。
    (八)严抓队伍建设,全力打造纪检监察铁军。深入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最大限度地激发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动力和活力,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把主题教育与纪检监察干部政治锤炼、技能锻炼、作风磨炼相结合,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养、理论水准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极大地补充了监督短板,有效提升了监督工作的精度、准度和力度。持续加强机关党建,常态开展党性教育,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意识进一步强化,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政治能力进一步夯实。坚持刀刃向内,及时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坚决防止“灯下黑”。全县共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7件,对3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谈话函询。牢固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干部力量向一线倾斜、能力在一线锻炼、工作在一线检验,2019年新提拔使用干部20人,晋升职级19人,进一步营造了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实施全员培训,全年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省、市、县培训35批698人次,干部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县纪委机关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
    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各项工作齐头并进,保持了高质量发展态势,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发展,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团结一心、奋力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正视存在的问题!要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管党治党主责意识不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得不紧,压力传导不够;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仍然有人不收敛不收手;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更趋隐蔽化,有的干部心存侥幸,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还未得到有效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还时有发生,与民争利、贪占挪用、以权谋私的问题仍然存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问题依然存在。全面从严治党仍然任重而道远,必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还存在短板弱项,有的对政治监督的内涵把握不够准确,有的日常监督抓得不细不实不主动,有的缺乏统筹推进工作的意识和能力,系统推进思维不够,标本兼治理念不强,担当精神、业务能力还有欠缺;个别纪检监察干部纪法思维、程序意识不强,执行制度不严格,安全管控打折扣,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工作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十分重要。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县委“11593”发展战略和十三届九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三最六抓”总抓手,聚焦“三件大事”,全面强化政治监督,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为脱贫攻坚决战完胜、与省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加快高质量转型发展、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美丽新五台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切实深化政治监督,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不懈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和对山西工作重要指示,常态开展监督检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转化,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持之以恒下功夫,努力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方法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全力保障党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中心工作落地见效。全面加强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探索建立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切实增强制度执行力,有力保障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以推动县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工作机制》为抓手,加强对12项政治任务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不断健全完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常态化机制,确保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着眼推进五台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强对县委“11593”发展战略、转型综改试验、项目建设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严肃问责在贯彻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从严查处在项目建设中破坏营商环境、阻碍项目落地、迟滞转型升级以及吃拿卡要、利益输送、徇私舞弊等问题,确保发展高质高效、风清气正。
    全力护航脱贫攻坚决战完胜。持续深化扶贫领域政治监督,推动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主动防范化解后续扶持风险隐患、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坚决打赢脱贫攻坚全面查改排雷战。要切实加强对脱贫工作成效和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整治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只喊口号不抓落实、只见表态不见行动、弄虚作假、急躁蛮干、消极拖延等问题要坚决查处;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发生严重违纪行为、职能部门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的,要实行“一案双查”,逐级压实责任,确保脱贫攻坚经得起人民和历史的检验;要持续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措施落地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虚报冒领、克扣挪用、贪污侵占等侵蚀脱贫资金的问题。
    全力保障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按照中央、省市县部署要求,坚持疫情防控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紧盯疫情防控责任落实、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强化政治监督,督促乡(镇)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卫健、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密切关注媒体报道、群众反映,广泛收集、及时处置相关问题线索。加强对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监督工作,认真研判返程返岗、复工复产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依规依纪依法稳慎处置有关问题,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总体战、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遵照“三最六抓”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监督检查,推动解决基层党的领导和监督虚化、弱化问题,把管党治党责任一贯到底。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根据省市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县委落实“两个责任”体制机制,继续大力推广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全程纪实信息化管理系统,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切实加强贯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督促指导,通过实地了解、谈话函询、严肃问责等方式,推动党组织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管党治党更加负责、更加自觉。
    建立健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扶贫领域政治监督工作机制,在常态化工作中落实落细监督。深入推进标本兼治、用好政治监督成果“六步工作法”,有效防止政治监督发散、泛化,真正把政治监督做实、做深、做细、做精。积极构建政治生态评价体系,进一步探索对政治生态精准画像和准确研判的方法路径。强化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协作联动,确保精准发现问题、精准惩治查处。
    (二)持续深化改革,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量
    不断健全完善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机制。协助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把监督责任和协助职责统一起来,积极推动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严格执行纪委监委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严格履行各项报批程序和手续,不断完善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核、立案、审查调查、采取措施等方面的报告、请示、审批流程和程序,确保规范运行。进一步健全反腐败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机构及职责,对领导小组成员及内设机构履行职责进行规范,形成科学高效的决策、指挥、协调机制。

    全面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和指导。认真落实“两为主一报告”“三为主一报告”制度,切实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进一步规范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国企和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提名考察和履职考核办法。建立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系乡(镇)纪委监察室、分管派驻纪检监察组、领办督办重点案件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查办案件、专项工作等重要事项督查督导工作制度,确保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攥指成拳凝聚合力。

    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对标对表中央、省市纪委监委,及时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认真抓好贯彻执行,推进监督执纪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不断提升履职水平。紧扣市纪委工作要求,全面完成县级派驻机构改革。加强派驻机构与纪委监委内设机构、巡察机构、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内设纪委的贯通协同,切实增强派驻监督实效。进一步配齐配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强化业务指导,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质量。探索建立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分片联系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纪检监察联络员制度,进一步延伸监督末梢,进一步打通监督监察“最后一公里”。
    深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制度机制建设。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逐项对照检查,系统梳理整合,严格规范执行。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审查调查相互转换、“四种形态”相互转化的衔接办法,进一步健全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进一步畅通党纪政务处分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非职务犯罪行为的对接衔接,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内部高效运行、有效制约,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用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两把尺子”,对所有涉嫌违纪、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一体审查调查,实现政治、纪法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持续深化“四风”纠治,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始终保持查处“四风”问题力度。继续紧盯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送节礼、公款旅游等问题,紧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不吃公款吃老板、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问题,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给心存侥幸者以警示警醒。
    持续加大力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整治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深入整治新官不理旧账、冷硬横推等问题,深化整治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深化整治景观亮化工作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聚焦基层减负,深入排查形式主义表现,督促相关单位立行立改。要从“关键少数”抓起,带头查摆整改,发挥“头雁效应”。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时,要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必查内容,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重的地区和单位,既查责任人,又问责相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形成鲜明导向和有力震慑。
    积极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强化责任传导,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改作风、树新风,督促各级党组织主动管、靠前管,协调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动协作,不断凝聚起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建立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监督检查室处置问题线索工作制度,进一步压实各级监督责任,提高发现问题能力。推动党风、信访、监督室等内设机构和派驻机构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坚持纠治并举,推动以案促改,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梳理全县监督执纪执法中发现的“四风”新老问题表现形式,深入剖析,专项整治,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细化规定,堵塞漏洞。坚持破立结合、纠树并举,大力弘扬忠诚勤勉、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清正廉洁的良好风尚,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作风保障。
    (四)做深做细监督职责,全面提升监督质量和实效
    紧盯权力运行节点,做实做细第一职责。贯通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推动各级各部门从基础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围绕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监督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落实情况,有效防止权力个人化。进一步强化《五台县加强“一把手”队伍监督实施细则(试行)》贯彻落实,细化“三报告两评议”、抽查核查等工作流程和制度,切实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紧盯权力运行节点,强化对关键少数、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监督,聚焦资源开发、审批监管、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执纪执法,压缩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切实加强对“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司法等各领域办事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对各级党组织的监督,常态化开展谈话提醒和约谈函询,督促推动巡视巡察和各项监督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
    优化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实效。综合把握政策策略,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用好第一、二种形态,监督关口前移,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强化谈心谈话、信访受理、督促巡察整改、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工作,让党员干部习惯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廉洁档案”,加快建设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积极主动运用大数据,提高监督精度准度效度。按照省纪委出台的加强基层监督指导意见,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规范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建强村级纪检监察联络员队伍。统筹乡村两级监督力量,进一步完善联片监督、一线巡村等制度。积极开展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联片协作,整合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监察室),特约监督员和村务监督员三类力量,通过协同监督、异地交叉监督等方式,提升监督质量和水平。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建立与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的联动机制,善于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中发现违纪违法问题,不断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

    精准科学追责问责,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持续传递高压不变、力度不变、节奏不变的鲜明信号,传递保护担当作为干部的鲜明信号,传递严厉查处诬告陷害的鲜明信号,积极容错、及时纠错,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推动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扎实开展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教育回访等工作,激励干部认真履职、积极干事、大胆创业。坚持精准规范问责,疏堵结合、刚柔并济,要问出实效,还要体现关怀,激励受问责干部振奋精神、努力工作,继续成长。对不当问责,要及时予以纠正,不断提高问责工作的精准性。

    (五)深入推进标本兼治,坚定不移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进一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突出工作重点,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顶风违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的,要从重查处。加大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反腐力度,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入开展能源领域反腐败专项行动,严肃查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利益输送、以权谋私、关联交易等问题。今年,要重点关注和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等问题,坚决斩断伸向群众救命钱的腐败“黑手”。
    全面提升审查调查工作质量。精准把握政策和策略,对主动投案、主动交代问题的宽大处理,对拒不交代、欺瞒组织的从严处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执行审理二次谈话制度,重视教育感化,体现组织关怀,促使受处分人员认错悔改、解开心结,积极投入新的工作。落实省市纪委“铁案工程”要求,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系统推进案件质量提升。坚守办案安全生命线,全面提升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严格按照《规则》《规定》安全要求开展审查调查工作,全面堵塞管理漏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底线不失守。
    协同推进“三不”一体建设。认真落实省市纪委一体推进不敢、不能、不想的实施意见。做实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对查结的案件都要进行查摆剖析、警示教育、整改建制、回访评查,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督促案发单位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推动整改。针对审查调查中暴露出来的共性问题,综合研判对整个行业、领域存在的影响和危害,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推动堵塞制度漏洞。要综合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项监督检查等方式方法,推动问题整改到位,要切实发挥宣布处分决定、开庭审理两个现场作用,用好忏悔录、反思录、警示教育片等教材,深化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推动建设正气充盈的党内政治文化,充分利用好太行精神、吕梁精神、右玉精神等精神财富,汲取徐向前、徐继畬等五台优秀传统文化精髓,有效提升党员干部“不想腐”的自觉,积极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注重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六)做实做细专项整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从践行“两个维护”高度推进各项专项整治。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深化“两个一律复核”工作,惩腐打伞、破网除恶。继续加大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力度,针对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商业化使用审批、易地建设费减免等重点环节,深入集中查办腐败问题。深化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紧盯教育、医疗、住房、社保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紧盯群众信访反映集中强烈的问题,强化监督执纪,抓好教育整改。深入开展招投标暗箱操作、串标围标问题专项治理,净化招投标环境。切实推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针对突出问题,督促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开财政支出等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着力堵塞制度漏洞。切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开展党政干部入股企业专项清理工作,对拒不退股、转入干股、明退暗不退、先退再入等行为,要严肃处理。统筹抓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和主题教育要求的各项专项治理整治,统筹抓好抓实专项治理整治与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实行台账化管理,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层层压实专项整治责任。各乡(镇)党委纪委要把治理整治突出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敢担当、敢碰硬,优先查办、严查严办,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相关派驻机构要充分发挥好“驻”的优势,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推动驻在部门结合职责在贯通联动、开门治理、解决问题、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县纪委监委要瞄准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着力推动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对工作推动不力、不认真落实专项整治责任、问题频发多发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追责问责。对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案件,县纪委监委要重点关注、直查快办。
    (七)坚持政治巡察定位,以更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
    坚定不移把政治巡察引向深入。进一步加强政治领域的监督,深入查找偏离“两个维护”、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领域的监督,紧盯贯彻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到位,脱贫任务不重视,扶贫资金使用率不高,帮扶效果不明显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发现工程项目建设、营商环境改善等领域的不敢担当、效率低下、服务意识不强、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进一步强化政治功能、打造坚强战斗堡垒。
    稳步推进届内巡察全覆盖。坚持有效覆盖和有形覆盖相统一,紧盯全覆盖目标任务,结合实际,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穿插使用,继续探索“回头看”和机动式巡察。科学掌握时间和进度,合理确定频次,既要抓好乡(镇)党委、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又要抓好巡察向村级党组织延伸全覆盖,确保巡察全覆盖任务高质量推进。
    扎实做好巡察反馈整改。完善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加大整改公开力度,做深做细日常监督,推进整改取得实效。强化立行立改,对巡察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边巡边改、立行立改,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综合运用巡察成果,精准处置巡察移交线索,以查促改、以查促建,发挥巡察综合效应。
    (八)切实强化队伍建设,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铁军
    强化政治意识锻造政治能力。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属性,积极打造模范机关。加强县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增强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带头践行好“两个维护”。巩固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在解决问题上下更大力气,在长效机制上花更大功夫,不断锤炼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强化素能建设,锤炼过硬本领。坚持好干部标准,通过招录、遴选等方式,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系统内外干部交流力度,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注重引进法律、审计、信息化等方面人才,优化队伍结构,提升整体素质。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水平。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落实领导班子调研督导制度,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建立健全考核办法,加强考核结果运用,构建能者上、庸者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持续对标对表深化“三转”,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公正文明执纪执法。持续抓好全员培训,统筹学习培训和实战练兵,扎实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
    强化管理监督,塑造良好形象。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接受各方面监督机制,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健全内控机制,深化规范化建设,优化工作流程,强化各环节的管理、制约、监督,认真遵守山西省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48字”行为规范,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突出风险研判,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严防“灯下黑”。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关心、关爱、关怀,积极为干部减压释负,帮助干部以最佳心态投入工作和生活,让我们的队伍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和活力,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新时代征程再起,新使命催人奋进,新征程任重道远。同志们,让我们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坚强领导下,以时不我待的干劲,以静水流深的稳劲,以久久为功的韧劲,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在全面拓展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新征程上再谱新篇,为全县决胜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