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偏关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来源:偏关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1-26 21:16

强化责任担当  践行初心使命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偏关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3月5日)
党  勇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偏关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9年工作回顾
             (略)
        二、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我县全面脱贫、全面小康交总账之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三篇光辉文献”,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要求,按照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断推动偏关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统筹推进我县“1551”发展战略,决战完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交好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三周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合格答卷。
        (一)全面加强政治监督,坚定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是强化对各级党组织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等情况的政治监督,着力发现和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的问题,旗帜鲜明地抵制和反对关系学、厚黑学、官场说、潜规则等庸俗腐朽文化,不断净化政治生态,交好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三周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答卷。
        二是强化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和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政治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扶贫领域政治监督工作机制,不断拓展政治监督范围,探索建立学习政策、监督检查、比对检视、执纪问责、剖析整改、成果运用“六位一体”政治监督工作机制。不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和省、市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推动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主动防范化解后续扶持风险隐患,加强扶贫资产管理。要紧盯脱贫攻坚党委、政府两个责任“双落实”,切实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及脱贫摘帽后“四不摘”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整治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发生严重违纪行为、职能部门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的,要实行“一案双查”。虚报冒领、克扣挪用、贪污侵占等侵蚀脱贫资金的,严肃查处,确保脱贫攻坚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三是强化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政治监督,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督促各级各部门自觉主动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虚落实、假落实、机械落实、打折落实等问题及时纠偏矫正;确保党的各项政治主张、决策部署有效落地。
        四是强化对各级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提醒约谈,严肃追责问责,切实解决基层党的领导和监督虚化、弱化等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体制机制,用好“两个责任”全程纪实信息化管理系统,推动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加强对落实干部选任相关规定的监督检查,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查不正之风,优化用人环境。
        五是强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政治监督,坚持党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紧盯疫情防控责任落实、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强化政治监督,督促乡(镇)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卫生健康、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的监督,一手抓复工复产的监督,认真研判返程返岗、复工复产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乡(镇)党委、政府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二)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推进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一是不断健全完善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机制。进一步健县反腐败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机构及职责,对领导小组成员及内设机构履行职责进行规范,形成科学高效的决策、指挥、协调机制。健全完善纪委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对请示报告、审核批准的事项和程序进行条目式、清单化管理。认真落实“两为主一报告”“三为主一报告”制度,全面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切实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进一步规范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监察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程序和履职考核办法。建立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系乡镇纪委、分管派驻机构、督办重点案件工作机制,切实构建全县监督执纪执法一盘棋格局。
        二是继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积极对标对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法规制度建设,及时修订完善县纪委监委现有制度规定,并认真抓好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派驻机构与纪委监委内设机构、巡察机构、综合派驻监督单位党组织的贯通协同,厘清职责边界,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配齐机构,配强力量,强化培训,不断巩固乡镇纪检监察战斗堡垒。统筹村级纪检监察工作力量,探索建立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分片联系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纪检监察联络员制度,全面打通监督监察“最后一公里”。
        三是持续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强化内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进一步规范执纪执法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法规制度,进一步完善审查调查相互转换、“四种形态”相互转化的衔接办法,健全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畅通党纪政务处分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非职务犯罪行为的对接衔接。加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的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用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两把尺子”,对所有涉嫌违纪、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一体审查调查,实现政治、纪法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寸步不让纠治“四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一是积极构建有效纠治“四风”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改作风、树新风,切实履行抓作风建设的政治责任。建立健全配套制度,不断加大“四风”问题的线索分析研判、监督检查、追责问责力度,不断凝聚纠正“四风”的强大合力,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健全通报曝光工作机制,不断加大节日节点通报曝光力度,推动各级党组织充分运用通报曝光的典型案例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让心存侥幸者敬畏纪法、知止收手。
        二是深挖彻查隐形变异、规避监督的“四风”问题。畅通信访渠道,构建多维度、数字化、全天候举报平台,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四风”监督工作。加大明察暗访、交叉检查力度,加强分析研判,覆盖监督盲区,精准发现问题,深挖彻查披着“隐身衣”的“四风”问题。建立乡(镇)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监督检查室处置问题线索“日专报、周处置、月办结”制度,对该发现而未发现、该查处而未查处的,要约谈主要负责同志,进一步压实监督责任,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
        三是紧盯重点领域,加大查处力度。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审查调查重点,对“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从严查处。在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时,重视审查其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形成鲜明导向和有力震慑。紧盯金融机构、基层领导干部,严肃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不吃公款吃老板、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干部出游老板买单等享乐、奢靡突出问题,典型问题通报曝光。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重点关注和查纠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三大攻坚战”、补齐民生短板、落实减税降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决策部署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基层减负,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进一步排查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表现,督促有关单位认账认改、立行立改。
        四是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源头治理。坚持纠治并举、以案促改,不断完善“发现+打击+治理”的“四风”纠治长效机制,深入调查研究,精准把握全县“四风”老问题、新问题表现形式,深入剖析原因,集中力量专项整治,切实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进一步完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督促财政、审计、机关事务管理等职能部门,围绕反复出现的开会发文、津贴补贴、公务接待等方面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完善相关规定,细化负面清单,列出正面清单,逐项加以规范,形成长效机制。
        (四)做细做实监督首责,提高监督精准度与实效性
        一是强化对“关键少数”、关键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围绕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对乡(镇)党委、县直单位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防止决策“一言堂”、权力个人化。聚焦资源开发、审批监管、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执纪执法,压缩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切实加强对“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司法等各领域办事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常态化开展谈话提醒和约谈函询,督促推动巡视巡察和各项监督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
        二是全面加强基层监督,提升监督实效。统筹乡村两级监督力量,进一步健全完善联片监督、一线巡村、监察联络员等制度,探索开展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联片协作试点,整合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监察室)、村务监督委员会三类监督力量,通过集中协同监督、异地交叉监督等方式,提升监督质量和水平。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建立与行政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的联动机制,善于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中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和信息化监督平台建设,积极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新技术手段开辟监督新途径。
        三是精准执纪问责,激励担当作为干事创业。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积极容错、及时纠错。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检举控告,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精准开展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教育回访等工作,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坚持规范、精准、慎重问责,精准掌握问责情形,精准界定问责对象,疏堵结合、刚柔并济,对不当问责,要及时予以纠正。
        (五)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
        一是持续保持高压惩治态势。坚持“控新、治旧、抓早、铲土”,坚决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要从严查处;对顶风违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的,要从重查处;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要严肃处置,严防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坚持“系统查、查系统”,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设租寻租、利益输送、以权谋私、关联交易等问题,不断强化“伸手必被抓”的高压震慑。今年,要重点关注和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等问题,坚决斩断伸向群众救命钱的腐败“黑手”。
        二是不断提升审查调查质量。坚持宽严相济、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精准把握政策和策略,对主动投案、主动交代问题的宽大处理,对拒不交代、欺瞒组织的从严处理,形成鲜明政策导向。重视教育感化,做细思想疏导和心理减压工作,大力推行审理二次谈话,使犯错误干部从内心深处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感恩组织,使其他涉案人员和群众切身感受到党的政策的强大感召力和内在说服力。全面实施“铁案工程”,深化拓展“模拟庭审”“模拟辩护”“提级审理”,坚持案件审理与案件质量考评一体化实施,对审查调查工作进行全流程管控,严格规范措施使用,严格把握证据要求和标准,努力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庭质证,经得起历史、人民和实践的检验。深入推进办案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安全制度,不断强化安全措施,认真做好风险研判,坚决守住办案安全底线。加强“走读式”谈话全程管控,做细谈话后思想疏导和心理减压工作,确保“走读式”谈话可控、可防、无隐患。
        二是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全面实施“一案五抓”制度,做到每移送一起职务犯罪案件都要跟进抓好案件通报、查摆剖析、警示教育、整改建制、回访评查等工作,不仅督促案发单位举一反三、堵塞漏洞、整改建制。还要针对暴露出来的共性问题,综合研判对整个行业、领域存在的影响和危害,集中开展专项整治。通过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项监督检查等方式方法,推动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切实发挥好宣布处分决定、开庭审理“两个现场”和忏悔录反思录、案例剖析“两本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抓长抓常反面教育。注重挖掘偏关优秀历史人文和近现代优秀典型中蕴含的崇高理想、优秀品质、廉政思想、廉洁精神,将其融入各级党组织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内容,抓细抓实正面教育。
        (六)不断深化专项治理,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一是发挥优势,推进专项治理和专项整治。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切实发挥“探头”作用,突出问题导向,主动发现问题,深入查纠问题,推动被监督单位抓实专项治理、深化整治整改。乡镇纪委要发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掌握情况直接的工作优势,敢担当、敢碰硬,深入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问题,要提级查办。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严肃问责。
        二是突出重点,推进专项治理和专项整治。围绕群众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深入整治“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乱作为等“微腐败”,围绕教育、医疗、住房、社保等民生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深化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围绕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商业化使用审批、易地建设费减免等重点环节存在的问题,持续深化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持续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坚决惩腐打伞、破网治恶。认真开展党政干部入股企业专项清理工作,切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严肃查处拒不退股、转入干股、明退暗不退、先退再入等行为。
        (七)有效提升巡察质量,充分彰显巡察监督利剑作用
        一是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实现届内巡察全覆盖。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立足基层特点和实际,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发挥政治监督利剑作用。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巡察工作联动协作机制,强化与纪检、组织、宣传、政法、审计、信访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为精准发现问题、研判问题、解决问题提供有力支撑。落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纪委监委、组织部门班子成员参加巡察动员和反馈的工作要求,增强巡察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认真开展巡前调研工作,结合被巡察单位行业特点,细化“三个聚焦”问题清单,增强巡察的针对性和精准度。推动巡察向村(社区)延伸拓展,确保党组织建到哪里、巡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三是抓实巡察整改,落实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完善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加大整改公开力度,做深做细日常监督,推进整改取得实效。强化立行立改,对巡察期间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边巡边改、立行立改,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深化巡察成果运用,规范问题线索移交办理程序,加强对共性问题的调查研究,推动解决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发挥巡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作用。
        (八)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反腐铁军
        一是强化政治锤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高干部政治能力。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长抓不懈,深化拓展,不断锤炼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二是强化能力锤炼。坚持好干部标准,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系统内外干部交流力度,加强干部轮岗交流,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全面实施纪检监察干部“素能提升工程”,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实战练兵,提升干部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市纪委监委组织的“讲测赛评”业务大练兵活动,推动能力素质大提升。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水平。
        三是强化作风锤炼。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优化工作流程,规范业务工作,强化日常管理,健全内控机制,切实锤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的工作作风。健全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领题调研督导制度,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提升决策水平。创新纪检监察机关接受各方面监督的体制机制,依法有序推进县监委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四是强化纪律锤炼。严格遵守山西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严格落实分管领导和室主任带队伍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内部监督管理,“零容忍”查处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严防“灯下黑”。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关心、关爱、关怀力度,采取多种方式为干部减压释压,力所能及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队伍激情与活力。
同志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只争朝夕,不负韶华,持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县脱贫攻坚决战完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