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武纪委监委2019年度预决算情况

来源:宁武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1-26 18:02

2 019 宁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部门 决算 公开情况说明
一、 公开单位:中国共产党宁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二、 公开内容
1、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宁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纪委)由中共宁武县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宁武县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监委),由宁武县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县纪委在县委和市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县监委工作受市监委的领导,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市监委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领导下,县纪委监委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县纪委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力。
(3)在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配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乡(镇)党委,县直有关部门党组(党委)巡察工作。
(4)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的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县内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县内规范性文件。
(8)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检机关、县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完成市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纪委监委机关编制情况
县纪委监委机关行政编制38名(不含巡察机构编制)。县纪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常委4名。县监委设主任1名(由县纪委书记兼任)、副主任2名(由县纪委副书记兼任)、委员4名(其中2名由县纪委常委兼任)。
3个县委巡察组行政编制共9名,核定正科级巡察专员3名,副科级巡察专员3名,专职巡察干部3名。其中,县纪委行政编制6名,正科级巡察专员2名,副科级巡察专员2名,专职巡察干部2名。
2、  情况说明
(1)决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宁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总计1119.78万元,较上年底有所减少,因巡察办独立核算经费。
(2)支出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宁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支出总计1119.7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38.15万元:基本工资324.81万元;津贴补贴213.08万元;奖金17.57万元;绩效工资15.99万元;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5.4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0.9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9万元,住房公积金47.85万元。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商品和服务支出共计320.82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劳务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运行维护;其他交通费等。
(4)项目支出情况
     我单位公务车辆购置及办公设备购置共支出59.73万元
(4)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严格按照财政局要求对单位购买的办公用品实行网上采购,2019年共计采购各类办公用品50万元,因我单位内网及网络升级需配备特殊设备及部分办案设备未配备齐全。
(5)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6)“三公”经费支出数及增减变化原因说明我单位今年公务运行维护费为18万元,与上年一样。
(7)我单位本年度年初固定资产总额为334.49万元,累计折旧101.15万元,净值233.34万元;年末固定资产总额为261.64万元,累计折旧123.67万元,净值137.97万元。较年末减少,因划拨及差错调整部分固定资产。
(8)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中国共产党宁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