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岢岚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岢岚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1-19 15:20

践行初心使命  强化履职担当

为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岢岚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3月4日  )
张 志 峰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岢岚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纪委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紧紧围绕县委“331”发展思路,坚持稳中求进,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强化政治监督,“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切实增强。县纪委常委会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着力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一是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抓监督。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整合监督力量,创新监督方式,组建3个监督联组,按照县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推进全面脱贫全面小康建设的决定》,分类建立监督台账,紧盯工作目标任务,及时跟进监督,严查责任措施,对账任务落实,确保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在岢岚落地生根。是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抓监督。针对人防系统腐败问题,县纪委监委及时成立了工作专班,明确了责任分工,建立了制度机制,集中开展了全面排查,规范建立了项目台账,逐项分段过筛,实现如期清零。专项治理中,责令住建等部门追缴易地建设费1344万元,下发监察建议书4份,组织处理6人,党纪政务处分3人,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健全完善了规章制度,督查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整改。是围绕脱贫攻坚抓监督。建立了常态化监督的工作机制,坚持“天天到现场”一线工作法,对照县委脱贫攻坚领导组任务清单,严格对账监督。突出问题导向,深入查找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对思想不重视、工作失职失责、甚至严重违纪违法的,坚决追责问责、决不姑息。2018年以来,督查发现并整改问题1328个,党纪政务处分108人,组织处理207人,公开曝光16人,建立完善制度31条,为全县决战完胜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保障。同时,聚焦“关键少数”,围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对民主生活会的指导监督。综合分析信访举报、谈话函询、审查调查等情况,协助党委把好选用干部政治关、作风关、廉洁关,2019年,全县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507人(次)。
(二)坚持党的领导,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县委坚定扛起主体责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抓具体、抓深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一是持续部署推动。县委定期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县委主要领导对纪检监察工作作出批示48件(次),针对性地提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任务和具体要求,推动了管党治党责任落地。县委既掌控大局,又直接推动一批重大案件和典型问题的处理。2019年,县委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1次,审核批准立案42件。二是完善领导机制。制定出台了《贯彻落实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实施细则的工作措施》《反腐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线索移送工作细则》,细化了工作制度,调整了县委反腐败领导小组,有效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更好保障了纪委监委依规开展工作。三是健全组织架构。在乡镇纪委加挂了县监委派出监察室牌子,选优配强了班子,明确了任务职责,建立了规章制度。各行政村全部设立了村级纪检监察联络员,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实了人员,规范了场所,打通了纪检监察工作“最后一公里”。
(三)坚决纠治“四风”,作风建设成果不断巩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再创新绩”重要批示精神,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紧盯“关键少数”,聚焦关键环节,围绕突出问题,精准发力惩治。2019年,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件、组织处理5人、党纪政务处分17人。一是坚持专项督查。综合运用常规检查、节点严查、联动协查等方式,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等问题,持续整治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突出问题,不断挤压“四风”问题滋生蔓延空间。二是深化集中整治。集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推动解决“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以及检查考核重“痕迹管理”、轻实际效果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单列台账、优先处置、限时办结。2019年,全县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2件,党纪政务处分12人。是突出提醒警示。通过节前短信、公开信等廉政提醒,重申纪律红线。强化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教育效果,教育全县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防微杜渐。2019年,全县共通报曝光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四)做实监督首责,着力提升监督实效。牢牢把握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坚持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不断织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位一体”监督网,确保监督常在、形成常态。一是强化日常监督。综合运用个别谈话、专项检查、信访举报、列席会议、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抓实近距离常态化监督。2019年,全县共处置问题线索966件、谈话函询661件,同比增长32%、43%。二是紧盯“关键少数”。制定出台了《岢岚县加强“一把手”队伍监督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全过程监督,建立了“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十二条措施,注重及时跟进,掌握真实材料,着力发现问题,精准追责问责。一年来,全县共处置科级干部问题线索28件,处分科级干部28人,同比增长47%,其中2名科级干部被移送司法机关。三是注重抓早抓小。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综合考虑事实证据、思想态度和量纪执法标准,精准运用每一种形态,特别是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充分体现严管厚爱。2019年,全县共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931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714人(次)、占比76.7%;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置188人(次)、占比20.2%,充分体现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执纪理念。
(五)坚守职能定位,巡察质量有效提高。紧紧围绕“六围绕一加强”深入开展巡察监督,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全面拓展巡察广度和深度。一是稳步推进全覆盖。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十三届岢岚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根据党政机构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的变化情况、并村简干后村级组织的变化情况,及时对巡察对象进行调整,统筹开展巡察工作,已完成对55个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99个农村党组织、4个社区党组织的巡察,分别占全覆盖任务的72%、100%、100%,确保巡察全覆盖任务稳步推进。二是把握发现问题出发点。2019年,县委巡察机构围绕政治体检,突出专项治理,开展了2轮常规巡察、2轮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291个,移交问题线索47件,推动了相关单位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医保基金、干部作风专项治理。三是紧盯解决问题落脚点。在推动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责任,推动解决问题的同时,把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的5个方面14类35个问题作为整改的重点,落实整改措施140条,制定和修改制度22项,开展专项治理124次,促进改革16项,追回违规资金9.3万元、经济处罚10万元,挽回损失20万元,充分发挥了巡察监督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六)深化标本兼治,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发展。一年来,我县始终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方向不偏,着力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反腐成效。一是持续强化“不敢”氛围。2019年,全县共立案221件、同比增长18%,党纪政务处分215人、同比增长15%,移送司法5人。特别是严肃查处了阳坪乡原副乡长刘建军严重违纪违法案,产生了强烈的震慑。在纪法威慑和政策感召下,原副乡长赵兴星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自首。两起科级干部典型案件的查处产生了较好的政治、纪法和社会效果。二是着力提升案件审理规范化水平。创新审理机制,灵活运用交叉互审、提级审理、二次审理谈话等方式,确保案件质量。依规聘请了2名法律顾问,实行审理考评机制,严把案件审理程序、证据、定性、量纪等关口,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三是强化查办案件治本功能。认真落实省市纪委出台的《深化标本兼治强化以案促改办法》,编印了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以案明纪警示教育,向有关部门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42份,基本做到了“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四是严守办案安全“生命线”围绕“办案安全零事故、办案人员零违纪”目标,不断强化办案安全措施,严格执行制度,压实安全责任,细化环节步骤,从案前预防、案中监督、案后跟踪三方面入手,特别是重点抓好“走读式谈话”风险防控,确保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同时,按照省市纪委关于谈话场所建设标准要求,县纪委机关、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乡(镇)纪委新建、完善了高标准的办案场所,配备了必要的办案设备、车辆,建立健全了安全管理制度,为安全文明办案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七)聚力专项整治,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回顾过去的一年,县纪委监委始终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痛点、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分类集中整治,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一是聚焦脱贫攻坚重点围绕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政策落实、干部作风等方面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与民争利等行为。2019年,共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73件,其中组织处理35人次,党纪政务处分38人次,移送司法3人。二是聚焦民生领域,重点围绕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漠视群众利益、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行为,把惠民政策落实到老百姓身上。2019年,共查处民生领域腐败问题229件(双重处分3人),组织处理84人,处分148人。主题教育中,对标中央要求,围绕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结合实际、找准切点,全力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发现并整改问题57个,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19件,党纪政务处分19人,其中3人移送司法机关。三是聚焦扫黑除恶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失职失责行为。制定了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扫黑除恶问题线索会商研判、协同办案等工作机制,建立了县纪委书记、副书记包案督办制度。对涉黑涉恶案件全面“回头看”,严格按照“十查十看”工作法,认真开展“两个一律复核”。专项斗争以来,共受理问题线索19件,对失职失责的3名相关人员给予党纪处分,组织处理1人。
(八)强化自身建设,纪检监察队伍履职能力稳步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紧紧围绕“政治过硬、责任过硬、作风过硬、能力过硬、纪律过硬”目标要求,在工作中主动找差距、补短板,抓学习、促提升,全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是强化政治能力建设。扎实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学习任务要求,订购编印了丰富实用的学习资料8套1100余本,同时,建立微信学习交流群和开通“清风岢岚”微信公众号,充分利用“指尖上的课堂”,及时充电提高。持续加强“三基建设”,不断树牢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四个意识”,切实增强了“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强化专业素质建设。从全县选调了7名80后优秀干部,人员结构得到优化。大力加强培训教育。坚持实行周一集中学习和干部领学制度,领导干部带头登台讲课35次,积极参加省市纪委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140余次、内部业务培训13次。认真组织业务知识测试,以考促学,以学达标,学思互促。针对我县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身短板和弱项,实行跟案学习、跟班轮训、实战带训等方法共计35人次,让干部在实践中强本领、提素能。三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时刻教育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省纪委制定的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坚持正视问题,及时打扫庭院,对违反纪律的纪检监察干部毫不松手,确保权力在严格监督和约束下行使。2019年,我们对1名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纪检监察干部给予党纪处分。四是切实关心关爱“纪检人”。在队伍建设中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组织开展“家访”活动,与干部职工家人“拉家常”,了解纪检监察干部下班后的生活细节。通过开办机关食堂、统一集中安置住宿,为外籍干部解决了就餐、住宿问题,激励纪检监察干部更好地担当作为。
一年来,我县纪检监察工作稳中求进、重点突出、扎实有效,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拓展,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进展新成效。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认清形势,迎难而上。客观上,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仍然存在;“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未彻底根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主观上,纪检监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仍然存在着不少短板弱项,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意识不强、能力素质不高,还不能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需要;有的对政治监督的内涵理解不深、把握不准、方法单一;有的动力不足、消极无为、不思进取;更有甚者,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等。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二、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之年。做好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及县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锻造高质量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岢岚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提升脱贫成效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重点抓好八方面工作:
(一)突出抓好政治监督,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切实增强政治引领,提高履行政治监督的能力。坚持不懈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做精做准做实政治监督的基本路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不断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转化,努力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中领悟原理、掌握方法、破解难题,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相长、知行合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找准政治方向,强化履职能力。牢牢把握政治任务,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疫情防控、战胜贫困、转型发展、保障民生、加强党建“五件大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要重视当前疫情防控中的履职尽责、复工复产情况;要加强对脱贫攻坚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四不摘”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推动全县各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切实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探索实践,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总结提炼我县扶贫领域政治监督的工作机制和有效做法,推动制度创新,拓宽监督范围,使监督更加具体、更接地气。深化运用“对表对标吃透精神、监督检查摸清实情、全面比对检视问题、依规依纪做出处理、深入推进标本兼治、用好政治监督成果”六步工作法,使监督更加规范。完善贯通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机制,真正把监督做细做精。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信息互通,确保精准发现问题。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建立动态分析研判机制,着力高回复质量,严防“带病”选用干部。
(二)持续深化改革创新,着力构建完备高效的监督体系
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保障。不断完善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机制。进一步健全纪委监委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明确请示报告、审核批准的事项和程序。协助党委完善反腐败领导小组职能职责和运行机制,形成科学高效的决策、指挥、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纪委监委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机制,建立定期向同级党委提出重点任务、工作建议的制度,为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提供有效载体。优化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系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机制,建立日常监督、查办案件、专项工作等重要事项督查工作制度,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对标省市纪委监委制度规定,结合实际,细化量化,切实推进监督执纪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完善派驻机构工作制度,健全派驻机构与纪委监委协作机制,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强化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的互相配合,增强工作合力。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权力运行监督。围绕行政审批、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对权力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并解决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围猎”和甘于被“围猎”,权钱交易以及雁过拔毛、截留挪用等问题,推动有关乡镇、部门进一步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规范权力运行,提高治理能力。
(三)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不断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用好来信、来电、来人、微信、网络“五位一体”信访投诉举报平台,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四风”监督工作。强化对节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每逢重要节点都要做到节前提醒、节中严查、节后曝光。突出监督重点,整合监督力量,创新监督方式,紧盯违规收送礼品、私车公养、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隐形变异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整治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深化整治维护群众利益方面新官不理旧账、冷硬横推等问题,大力整治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在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时,重视审查其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形成鲜明导向。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压紧压实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改作风、树新风,切实履行抓作风建设的政治责任。创新纪检监察、公安、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联动协作机制,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建立“日专报、周处置、月办结、季分析”工作制度,对该发现而未发现、该查处而未查处的,要从严问责。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细化完善制度规定,逐步形成科学严密、管用有效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强化监督首责,不断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
做实日常监督。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的有效机制。针对不同行业部门、不同岗位的特点,深入开展专项监督、分类监督、跟踪监督、对账监督,积极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新技术手段,创新监督新途径。统筹乡村两级监督力量,完善联组监督模式,建强村级纪检监察联络员队伍,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建设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增强监督质效。推进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全程纪实信息化管理系统,构建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要认真落实《岢岚县加强“一把手”队伍监督办法》,细化抽查核查的工作措施,切实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聚焦“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等执行情况,坚持权力延伸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强化日常了解、谈心谈话、信访受理、督促巡察整改、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工作,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制约的环境下工作生活。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立廉政档案活页册信息系统,实现日常监督信息化。完善协同机制。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协助党委抓好监督的主体责任,从严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机制,形成“四个全覆盖”监督合力。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建立与行政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的联动机制,善于从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中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规范执纪问责。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针对失职失责行为,认真研究该不该问责、该问谁的责、怎样问责等具体问题,严肃问责、精准问责,防止滥用问责、不当问责。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客观容错纠错,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激励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
(五)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
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持续强化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决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严肃查处职能部门权力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入开展能源领域反腐败专项行动,对贪污侵占、行贿受贿、以权谋私等问题一查到底。集中查办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反响较大的腐败案件,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持续深化标本兼治。始终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的理念、思路和方法。突出制度建设,精准查找制度和管理漏洞,从而制约和规范权力,扎牢“不能腐”的制度笼子。要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深化运用“三会两书”即: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专题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编发违纪违法人员忏悔书和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五种方式,突出警示教育的经常性、针对性、严肃性,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以案释德,切实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持续提高案件查办质量精准把握政策和策略,对主动投案、主动交代问题的宽大处理,对拒不交代、欺瞒组织的从严处理。全面实施“铁案工程”,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强化安全措施,做好“走读式”谈话全程管控。加强安全监管,及时排除隐患,严防安全事故。
(六)深化拓展专项治理,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完胜
坚持问题导向。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加强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并解决扶贫领域、民生领域、涉黑涉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回应好群众的期盼。突出整治重点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完胜。认真盘点梳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加强对脱贫攻坚“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确保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深化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开展监督检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坚决落实“一案三查”“三个决不放过”“十查十看”等要求,深化“两个一律”复核工作。统筹抓好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减税降费、人防系统、生态环保、医疗骗保等领域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化推进机制,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压实整治责任坚持“抓系统、系统抓”,认真落实专项整治“两个责任”,逐项明确牵头部门、责任单位、任务清单,瞄准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着力推动解决。要坚决防范重整顿轻管理的问题,对边改边犯、失职失责的严格“双问责”。派驻机构要发挥驻的优势,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深入开展监督检查,推动驻在部门结合职责抓好专项治理。
(七)有形有效并重,提升巡察监督质量
有形重在过程、方式,有效重在质量、效果。有形有效相结合,就是要进一步提升巡察监督的质量。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发挥组合拳的威力。采取常规巡察方式,对21个机关事业单位组织进行“政治体检”,推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全覆盖,强化党的意识、严明党的纪律全覆盖,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全覆盖。采取专项巡察方式,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部分乡镇、县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推动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采取“点穴式”、“机动式”方式,对问题多发、矛盾集中的乡镇、部门、行业进行巡察,推动解决突出题。注重实际效果,做到有成果见成效。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巡察的最终目的是发现并解决问题。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乡镇、部门、行业特点,结合职能、任务、工作实际,发现并解决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做好巡察了解、线索处置、巡察反馈、巡察整改各阶段各环节工作,真正把县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落实落细,推动被巡察党组织抓实问题整改,推动改革发展。提高协作联动水平,提升巡察工作合力。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宣传、政法、审计、信访等部门要落实巡视巡察联动协作机制,在信息共享、人员选用、专业技术上支持巡察工作,合力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八)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全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队伍
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要有一支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要严格按照山西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和“五个过硬”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突出抓好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加强县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增强制度意识、坚定制度自信、维护制度权威,在做到“两个维护”上带好头。加强对党忠诚教育,锤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良好的政治品格。全力提升综合素能。按照“学以致用、学用相长”的理念,强化应知应会,持续抓好全员培训,认真开展分类培训、入班轮训、跟案实训,深化培训效果。坚持德才兼备,加强培养选拔优秀干部,着力优化班子和队伍结构。注重引进法律、财会、金融、文秘等各方面人才,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严格执行各项内控机制,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认真遵守山西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教育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做到依规依法履职。强化内部管理,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严格禁止打听案情、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件,坚决清除以权谋私、思想蜕变、污染生态的害群之马,严防“灯下黑”。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关心、关爱、关怀力度,保持干部队伍活力与热情。
同志们,行动激扬责任,担当诠释忠诚。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实干、开拓创新,奋力谱写新时代岢岚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提升脱贫成效决胜全面小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