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静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静乐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2-02-10 16:04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单位)职责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市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配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乡镇党委、居民办党委、县直有关部门党组(党委)巡察工作。

(四)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的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县内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县内规范性文件。

(八)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县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市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纪委人员编制102人,其中公务员编制75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5人。单位实有人员72人,公务员56人,工勤2人,事业人员14人。机构设置如下:

(1)办公室2)宣传部3)组织部4)党风室5)第一监督检查室6)第二监督检查室7)第三监督检查室8)第四监督检查室9)第五审查调查室10)第六审查调查室11)第七审查调查室12)第八审查调查室13)信息中心(14)审理室(15)信访室。县委巡察办以及9个派驻组也设在纪委。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报表(见附表)附件: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我委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1966.83万元,较2019年预算收入1739万元增加227.83万元,增长13.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966.83万元。2021年支出总预算为1966.83元,2020年支出预算数为1739万元,同比增加227.83万元,增长13.1%。

1、收入预算变动及原因。2021年预算总收入1966.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66.83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比2020年收入增加227.83万元,增长13.1%,原因是人员由原来的62人,增加至72人,增长16%;其次本年将完成静乐县廉政教育基地建设。

2、支出预算变动及原因。2021年支出预算1966.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66.83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0年支出预算增加227.83万元,增加13.1%.原因是人员由原来的62人,增加至72人,增长16%;其次本年将完成静乐县廉政教育基地建设。

预算支出项目分类,基本支出1001.24万元,占比50.9%,其中人员类支出719.3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81.9万元。项目支出965.59万元,占比49.1%,其中运转类项目965.59万元。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9万元,比2020年减少11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元,比上年减少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1.9万元,2020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为203.7万元,2021年比2020年增加78.2万元,增长38.39%,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信访量增加,案件数量大幅上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我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00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我委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65.59万元,基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项目0个。

2、绩效目标情况

我委2021年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转类项目7个。一是预算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费用50万元,用于机关、派驻组,乡镇纪委的安全系统建设及维护;二是纪委监委办案保障费用160万元,用于我委全年案件办理中的各类费用;三是巡察专项费用40万元,用于巡察办计划三轮巡察的费用支出;四是乡镇纪委运转经费64.4万元,我委共下辖14个乡镇纪委,按上级文件要求,乡镇纪委运转经费由县级纪委监督使用,每个乡镇预算4.6万元,共64.4万元,用于保障14个乡镇的正常运转;五是乡镇纪委工作人员纪检津贴,用于支付14个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每月220元的纪检津贴;六是2018至2019年荣获市级文明标兵单位奖励金43.8万元,用于支付机关工作人员奖励;七是静乐县廉政教育基地项目建设费用600万元,用于基地建设费用。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我委现有公用车辆10辆,一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一般公务用车,其中7辆权属政府机关局,运行费用由我委支出。

3、房屋情况

我委目前的办公用房权属静乐县检察院,共占用两层,建筑面积约为2000平米。

七、其他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说明:本项为必须公开内容,可解释本部门预算特有的较为专业的名词,或是财政预算编制方面名词(以下名词解释仅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七、单位资金:指除政府预算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


                            中共静乐县纪委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