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静乐县委巡察机构工作总结

来源:静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 2023-05-09 16:54

2022年静乐县委巡察机构工作总结

2022年,在市委巡察机构的精心指导下、在县委的大力支持和坚强领导下,静乐县委巡察机构严格遵循“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巩固、深化、发展的工作总目标,立足县情工作实际,逐步开展巡察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开展十五届第二轮、第三轮、第四轮巡察工作

2022年3月-6月,县委巡察办如期完成了十五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本轮组建了3个巡察组,分别对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6个县直单位党组(党支部)及其班子成员开展常规巡察。

2022年7月-10月,县委巡察办完成了十五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本轮组建了3个巡察组,分别对双路镇党委、娘子神乡党委、杜家村镇党委及其班子成员和三个乡镇27个行政村党支部进行了常规巡察。

2022年11月,县委巡察办开展十五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本轮组建了2个巡察组,分别对县水利局、人社局等6个县直单位的常规巡察。

(二)积极配合市委完成了“三个一批”交叉巡察工作

2022年5月26日至6月2日,按照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部署要求,突出“专项”特点,由市委巡察办统筹县级巡察力量,采取交叉巡察的方式,对“三个一批”治理整治重点村(社区)开展专项巡察。本轮交叉巡察重点聚焦重点村(社区)“三个一批”治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推动各项治理任务加快落实,为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实现乡村振兴助力巡察力量。

(三)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工作

县委巡察机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市委部署要求,根据市委巡察领导小组对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于2022年8月31日--10月20日开展专项巡察。通过本轮专项巡察,县委巡察机构深刻认识到开展本轮专项巡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及市委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是全面建设清廉忻州、促进乡村振兴的现实需要,是推动净化基层政治生态、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只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站在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使命感责任感,强化政治担当,增强履责自觉,高质量开展巡察工作,才能有力促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贪腐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四)持续推动“清廉静乐”专项行动

根据县委全面推进清廉静乐建设实施方案,县委巡察办配合县全面建设清廉静乐工作专班工作要求,积极报送巡察工作信息、推动工作机制体制创新、开展常规巡察监督工作,实现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的统筹衔接和贯通协同,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中央关于管党治党决策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引领保障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五)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巡视巡察精神

2022年以来,静乐巡察办全体成员坚持学习制度不放松,强化思想建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在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上下功夫,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行动和成效,为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快速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