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党支部书记李克清违规公款支付个人电话费的问题

来源:忻州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2-05 12:20

        静乐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党支部书记李克清公款支付个人电话费等问题。2013至2014年,李克清将应由个人支付的电话费累计5000元在单位报销;违反招投标有关规定,分解发包工程。李克清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出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