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反馈〗十四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完成反馈

来源:繁峙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2-04-15 09:14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2月中旬至2022年2月中旬,县委派出3个巡察组对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等6个县直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4月12日,县委3个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有关同志参加巡察反馈,对加强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指导督促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逐一进行了整改表态发言。

    反馈指出,从巡察情况看,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决策部署态度更加积极,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整体提升,党内政治生态进一步净化,各项工作成效显著。但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有的单位党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系统本领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有的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作用发挥不够突出,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够深入;有的贯彻民主集中制有差距,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基层党建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有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部分领域和环节仍存在廉洁风险,个别党员干部存在纪律意识不强、规矩意识不足等问题;有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相关制度还不够严格;有的对巡察整改重视不够,巡察反馈的个别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效果不明显。

    反馈强调巡察整改是政治责任、政治任务、政治要求、政治纪律,是讲政治的具体体现。被巡察党组织要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行动从讲政治、守纪律的高度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台账化管理问题整改过程,做到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单位一把手要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把整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亲自研究整改方案,亲自解决整改难题,亲自推动整改落实,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组织领导好、把巡察整改的压力传导下去。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巡察机构要对巡察整改情况跟进监督、对账监督、从严把关,确保整改的进度和质量,对敷衍整改、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的严肃问责。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在整改时举一反三,全面深入审视本单位的党内政治生活是否严肃、政治生态是否良好、党内监督是否严格、制度机制是否健全等情况做到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推动整改工作取得更大成效。要落实政治责任,围绕巡察反馈问题深入查找分析廉政风险点、针对性地治理整治,推动单位政治生态不断优化净化。要强化制度建设,从问题入手,查找根源、对症下药、综合施策,围绕授权、用权、治权等关键点,聚焦党建、选人用人、资金使用等重点工作完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的监督管理。要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本单位工作实际紧密联系起来,通过问题整改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进位发展,为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强势起步、全方位推动繁峙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据了解,县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县纪委监委等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