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如云等同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来源:繁峙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2-03 21:28

         一、繁峙县光裕堡乡光裕堡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马如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 2015年,因在土地确权和扶贫建档工作中领取务工补助共1400元。2020年8月,马如云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繁峙县司法局科员刘俊权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2018年1月、2月,因违规报销私车产生的车辆通行费160元,违规报销费用现已上缴。2020年8月,刘俊权同志受到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