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监督工作的意见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 2020-11-20 11:0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要求,做深做实基层监督,在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基层公权力监督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赵乐际同志关于加强基层监督的指示要求,以政治监督为统领,做深做实做细日常监督,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干部行使公权力的监督制约,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全面打通纪检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带头践行“两个维护”;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坚持行使权力与担当责任相统一,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两个责任”;坚持依规依纪依法,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贯通融合,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工作机制。
       二、对象范围和主要任务
       (一)对象范围。基层监督的重点对象是乡镇(街道)党(工)委、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乡镇党委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班子成员,农村(社区)“两委”成员,基层单位和部门班子成员,重点岗位公职人员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人员等。
       (二)主要任务。针对当前一些地方存在的基层党的领导和监督虚化、弱化等问题,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开展监督。
        一是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重点对以下内容开展监督检查:遵循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坚定理想信念、践行“两个维护”、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腐败斗争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构建良好政治生态情况;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选好用好干部情况;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巡视巡察问题整改情况;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等。
       二是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的指示要求,聚焦解决深度贫困、化解支出型贫困、强化生态环境脆弱地区脱贫攻坚和生态治理同步推进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要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盘点梳理,着力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精准施治,对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的从严查处,促进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是深化拓展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和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坚持分行业分领域深入排查,围绕教育、医疗、住房、社保等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及各类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绝不放过,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双问责”。
       四是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把扫黑除恶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与政法机关建立问题线索移送及案件同步介入机制,深化“两个一律复核”工作,强化领导包案、直查直办、督查督办,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扰和阻挠案件调査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边打边治边建,健全长效机制。
       五是破解基层监督力量薄弱、“熟人社会”监督难等问题。要统筹整合监督力量,创新监督方法,探索使用片区协作、异地监督、交叉检查、上下联动、提级指定办理等方式,阻断人情干扰。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督、分类监督、跟踪监督、对账监督,提高监督工作质效。要经常与被监督对象谈心谈话,在“零距离”“面对面”的接触中察实情,对基层干部廉政勤政、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三、方式方法
        (一)拓宽渠道,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等常规信访举报,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搭建高效便捷举报平台。充分发挥群众参与和监督作用,监督内容直面群众关切,监督过程邀请群众参与,监督结果接受群众评判。加强宣传引导,妥善处置各类舆情,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及时反馈监督成效。
       (二)关ロ前移,推动监督形成常态。积极探索将乡镇(街道)、村(社)行使公权力的人员权力清单化的管理模式,划清“两委”权力边界。依托党支部会议、党员会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红白理事会等,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社)党组织纪检委员和纪检监察联络员的作用,强化对村(社)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对开展监督情况加强考核,督促做好有效监督。
       (三)深入一线,强化精准靶向施治。深入乡镇(街道)、村(社)一线,以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等工作要求为尺子,通过参加会议、个别谈话、走访调研、明察暗访、交叉检查等方式,瞪大眼晴,拉长耳朵,主动发现问题,精准实施监督。综合运用巡视巡察成果,精准处置巡视巡察移交线索,增强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
       (四)把握“四种形态”,深化标本兼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不收敛、不收手,横行乡里,对惠民资金动心眼、伸黑手的“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要注重标本兼治,加大以案促改、以案促教工作力度,筑牢基层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通过清晰的制度导向,把亲和清、勤和廉统一起来,把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桎梏、“套路”中解脱出来,形成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
       (五)完善制度体系,规范基层监督工作。针对监督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范围、程序、方式作出明确规范。要监督基层党组织加强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务、村(社)务、财务公开制度,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构建起对基层公权力行使有效监督制约的体制机制。
        四、组织实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找准基层监督重心。基层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群众感受最直接,事关人民对党的信任、信赖、信心,是对“两个维护”能力和效果的直接检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不断提升基层监督效能。
      (二)贯通“两个责任”,形成基层监督合力。要建立健全基层监督工作责任制,乡(镇)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基层监督工作抓具体、抓深入;乡(镇)纪委要为同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当好助手,提供平台,提高协助水平,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监督,用严管体现厚爱。针对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活力不足、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及“两委”班子责任意识、党性意识和法治意识淡薄等问题,要加大整顿力度。要压实党委巡察主体责任,推动巡察与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监督相互协同,把监督落实到基层。
      (三)精准分析研判,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乡(镇)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村(社)“两委”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分析研判,既查找政治素质不高、廉洁自律意识不强等主观原因,又查找基层监督不到位、权力运行不公开不透明等机制制度漏洞,深刻剖析根源,及时堵塞漏洞,全面建章立制,深化标本兼治。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加强信息化监督平台建设,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
      (四)强化基础建设,筑牢基层监督阵地。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前哨阵地”。要对标对表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加快推进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下大力气强化乡镇纪检监察机构硬件设施、专项经费、人员配备、制度建设等各方面保障;加快推进行政村聘任村级纪检监察联络员工作,统筹监督力量,把监督监察延伸至村级“神经末梢”。要完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机制,加大培训力度,坚持培养与考核并重,严管与厚爱结合,科学选人、公正用人、制度管人,用铁纪锻造铁军。
      (五)因地制宜施策,提升基层监督能力。基层监督内容丰富、情况复杂,既要统一部署要求,又不能搞“一刀切”。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开展工作。要创新方式方法,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优势,探索建立集信息查询、动态管理、数据筛查、问题预警等功能为一体的监督平台,将大数据、人智能等技术融入基层监督工作中,通过数据留痕、定向监控,推动基层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