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襄县居民办副主任科员韩凤兰违规参加培训并报销个人培训费用的问题

来源:忻州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2-06 11:34

    2018年7月15日至21日,韩凤兰私自赴青海省西宁市参加了非本单位安排的培训,并将培训产生的费用8520元在单位报销。 2019年5月,韩凤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缴违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