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定襄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定襄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2-04 15:55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定襄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之年,也是我们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的重要一年。一年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加强政治监督,坚定践行“两个维护”
    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一是以《党章》《宪法》《监察法》等法规为标尺压实党组织和“关键少数”政治责任,加强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2018年,组织三个督察组对全县53个单位进行专项督查,加强了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对《党章》及“两准则”、“两条例”等党内各项法规制度的有效落实。二是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严肃党内生活的重点,强化日常监督,坚决查处违反党章党规、违背党的政治路线、破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行为。三是严格审核抓监督,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全县的监督监察对象、“一把手”关键少数的监督检查台账和活页册,及时掌握“树木与森林”的情况,精准把握我县政治生态奠定了基础。全年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77人次。
   (二)强化党的领导,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稳步深化
    一是全面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我们始终坚持把确保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落实到强化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问责处置的全过程。2018年,县委张文斌书记批办党委主要负责人问题线索33件,批办立案31件,处分决定24人,签批使用留置措施3人。二是机关派驻实现全覆盖。按照全面派驻、综合设置、职能明确、权责一致的原则,撤销了原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本级内设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设立了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于2018年5月正式挂牌,对全县59个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综合派驻监督全覆盖。建立了“一周一学习、一月一例会、一季一通报、半年一总结、全年一考核”的管理机制,切实加强派驻组的管理。制定出台了《定襄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明确派驻组的职责、权限。三是积极推进监察职能向乡镇延伸。县纪委监委对全县9个乡镇实行片区管理,全县9个乡镇划分为4个片区,分别由4名县监委委员担任组长,每个乡镇配置2名监察员,所在片区的乡镇监察员在片区组长领导下统一开展乡镇监察工作。各乡镇纪委选聘村级监察监督员,乡镇纪委对村级监督监察员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按照各村的人口数量、经济总量的大小每村选聘监察监督员1名至3名,监察监督员从村“两委”干部以外的各级人大代表、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中选聘,颁发聘书,对乡镇纪委负责,与乡镇监察员直通联系。目前,已选聘291名村监察监督员。村监督监察员每月与乡镇监察巡访对接、沟通。
   (三)坚决遏制“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新成果
    一是抓关键抓节点,加强重要节点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采取发文件、约谈等形式早打招呼早预防,县纪委监委定期与党委“一把手”进行廉政谈话,督促其率先垂范,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期间,对全县62个单位的值班情况、公车封存情况进行随机抽查。2018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件11人,并在全县通报曝光。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全县纪律作风大整顿。在全县开展为期2个月的纪律作风大整顿,组织各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开展个人自查、单位自查、召开专题会议,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整改。活动期间,组建了三个督察组,对全县263个单位,进行全面督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予以严肃问责。其中,电视曝光、全县通报批评6个单位66人,单位通报批评67人,主要领导被约谈并作出书面检查7人,取消年度评优资格19人,县纪委约谈、诫勉谈话18人,党纪处分3人。三是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出台工作方案,明确治理重点,加大整治力度,形成高压态势。2018年,共对7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曝光。
   (四)严肃责任追究,“两个责任”落实取得新成效
    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扭住“知责、分责、示责、履责、问责”五个关键环节,坚决把一把手的第一责任挺在最前面。强化责任清单的制定和一把手履职落实,并积极完善“三个清单”和“两台账、两跟踪”制度。积极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推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全程纪实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实现对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的全程纪实、痕迹化管理、及时跟踪实时预警。从严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问责条例》,以强力问责唤醒责任意识、倒逼责任落实。2018年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8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深入开展政治监督,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十四届定襄县委第五、六轮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72件,反馈共性问题265件。
   (五)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审查调查实现数量质量“双提升”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持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强化不敢、知止氛围,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全年共立案查处腐败问题157件,增长18%;处分157人,增长17.2%,其中,处分科级及以下46人,其他人员111人;留置3人,增长300%;移送司法4人,增长300%。认真办理中央巡视组移交信访举报件,移交的19件问题线索全部办结,办结率100%。
   (六)强化日常监督,权力监督体系不断扎实
    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在早发现上深化,在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上下功夫。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424件次,增长15.5%;处置问题线索639件,增长73.1%;谈话函询450件,增长154%;初步核实233件,增长5%;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94人次,增长75.7%,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73.8%、23.7%、1.5%、1%,咬耳扯袖渐成常态,挺纪在前有效落实。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积极构建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个全覆盖”权力监督格局,着力增强发现问题、及时纠偏能力。2018年,派驻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176件,立案16件,处分16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逐步发挥;县委两轮常规巡察共覆盖18个党组织,“利剑”作用不断彰显。引深廉政教育,全县购买了《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系列学习书籍5500余册,做到党员干部人手一册,深入开展监察法和新条例的学用宣传;集中观看违纪党员干部忏悔录书籍和警示教育片进行警示教育,收看《贪与悔》、《蜕变》、《底线》等警示教育片80余场次,达到以警促廉的效果。
   (七)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不断增强
    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专项治理,聚焦扶贫领域、民生领域、涉黑涉恶腐败,从严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积极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全县设立10个反映点,发放1000张监督卡,在贫困村、贫困乡镇设置举报箱,由专人负责定期收集整理信访举报信件。制定了《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明确治理重点,健全联系督导机制;对2016以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并建立管理台账。全年受理和发现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215件,其中扶贫领域问题线索53件,通报曝光3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坚持把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中之重,作为提升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举措,及时成立县纪委监委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惩涉黑涉恶腐败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职责及工作机制制度,出台了与政法机关强化协作配合5项机制。2018年召开纪委监委专题会议12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例会5次,召集纪委监委与政法各机关联席会5次,召开工作推进会2次,业务培训会3次。对全县9个乡镇和10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专门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扎实开展。组织专项斗争工作督查3次,对工作推动不力、慢作为和不作为的1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对涉黑涉恶“零线索”的12个成员单位和4个乡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有力推动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对2012年以来的相关涉黑涉恶线索开展了“大起底”活动,排查起底涉黑涉恶线索9件;市纪委监委转办中央督导组线索26件(重复件8件),基础量18件,已办结12件,正在办理的6件;市扫黑办移送线索15件,已办结9件,正在办理6件;县纪委监委向县扫黑办移送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4件,接收县扫黑办移送的线索18件。
   (八)从严打造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为适应新时代、新任务要求,我们首先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研讨新修订的“四个一”工作制度。制定了学习计划,班子成员带头授课,各室主任结合工作实际和业务范围,从调查措施使用规范和工作流程,从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等各环节,对修改后的内容逐条对照讲解,收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分类梳理,针对问题进行了研讨。紧紧围绕规定学习的内容,组织进行专项测试与演练,对所学内容及时巩固,达到熟知精通的效果,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组织完善了《定襄县纪委监委内部管理“21”项制度》,强化日常管理监督。结合实际规范落实新修订的“四个一”、“1+4”制度,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审批等制度,完善岗位交流、回避、保密等制度,推进监督执纪监察工作规范化。特别是扎实组织开展“提素能、转作风、守站位、抓落实”主题活动。按照省纪委《关于纪检监察干部补短板、强作风的实施意见》和市纪委《关于开展“提素能、转作风、守站位、抓落实”主题活动的工作方案》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一是开展“4个一”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回头看”工作。采取自查自纠、重点督导检查等方式,对照审核细则中的225项内容,按照“全覆盖、无遗漏”的原则,对处置的606件问题线索,逐一进行了认真审核。建立问题清单34条,已整改问题29条。二是开展执纪监督监察业务大学习大研讨。制定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分组讨论、专题辅导等方式,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和室主任担任授课人和辅导人。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由常委委员作为召集人,分组进行讨论,对讨论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专题辅导。在集中学习研讨的基础上,紧密结合自身岗位工作实际和存在的问题,补短板、强作风、缺什么、补什么。活动开展以来,干部队伍思想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能得到进一步提升,工作程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同志们,这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坚持稳中求进基本工作方针,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顽强的意志和决心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人心;深化改革实现监察全覆盖,制度优势不断彰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压倒性胜利。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得益于全县各级各部门通力配合的结果;得益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奋力拼搏的结果;得益于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总结过去,是为了更好地砥砺前行!习近平总书记在总结改革开放40年管党治党经验时,深刻提出了“五个必须”宝贵经验;赵乐际书记在总结改革开放40年纪检监察工作时,梳理形成了“五个始终”认识体会;任建华书记在回顾总结近年来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实践时,提出了“八个坚持”工作要求;范晋昌书记在回顾总结近年来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实践时,提出了“十个进一步”工作要求。这为我们做好今后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紧密结合实际,深入学习领会,自觉贯彻运用。
    同时我们也醒地看到,反腐败斗争虽然取得压倒性胜利,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全面从严治党还不力、不严,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两个责任”落实不力依然存在;党内政治生活还存在不严肃、不认真、不规范的问题,个人主义、好人主义在一定范围内依然盛行,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依然存在;“四风”问题仍然树倒根存,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屡禁不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习难改、层出不穷;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时有发生,吃拿卡要、以权谋私、贪污侵占、优亲厚友等的基层“微腐败”,欺压百姓的“村霸”、宗族恶势力问题时有发现;监督监察全方位全覆盖还存在担当不够、方式简单、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还存在政治意识不强、能力素质不高、担当敬业不够、工作作风不实、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有的甚至跑风漏气、以案谋私、执纪违纪,等等。这些问题和差距,我们一定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对待,重点解决。
    二、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和县委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加强政治监督,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切实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化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进一步引深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深入治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狠抓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切实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反腐铁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围绕上述总体要求,今年要重点抓好八方面的工作:
   (一)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边实践边学习,坚持学懂弄通做实,学会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强化政治监督,持续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用铁的纪律践行“两个维护”。综合运用专项检查、专项巡察、重点督查等手段,深入细致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重点强化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贯彻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温差”“落差”“偏差”,确保党中央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在定襄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查处“七个有之”和“五个有的”问题,确保党中央权威。进一步健全完善政治生态“大数据库”,动态掌握分析研判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政情况,整体把握党内政治生态状况,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确保党内政治生态持续风清气正。
   (二)创新体制机制,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要义所在,是纪检监察工作最根本的政治原则。进一步完善党领导反腐败工作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反腐败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有效凝聚反腐合力;建立健全党委定期分析研判反腐败形势、研判政治生态、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等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处置的决策把关。县纪委监委要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和派驻机构的领导,切实担负起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推动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一体推进纪律检查体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委监委内设机构改革,实现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增强监督全覆盖、有效性。建立健全派驻机构的管理制度机制,充分发挥“探头”作用。深入推进监察权向乡镇、村居延伸,规范乡镇监察员职能职责和履职行为,建立健全村级监察监督员管理机制和履行职责的制度体系,真正成为基层的“瞭望所”和“消息哨”。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执纪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乡镇监察四位一体联动机制,真正实现监督监察全方位全覆盖。
   (三)聚焦监督首责,不断提高监督效能
    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做好监督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成为当前纪检监察机关的着力点。监督全覆盖是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重要体现,要用好“两把尺子”,强化日常监督,让监督“带电”“长牙”,形成硬约束。贯通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管住管好一把手,抓早抓小,层层设防。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让党员干部及时接受提醒、纠正偏差,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认真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旗帜鲜明保护敢于负责、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真正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坚定不移纠“四风”,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我们必须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冷静清醒和坚韧执着,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突击检查、交叉互查等方式,深挖细查隐秘变异的“四风”问题,严防反弹回潮。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部署,围绕脱贫攻坚、转型升级、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重大部署落实、重点工作推进、全面排查梳理所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要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查处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教育,坚决纠正本位主义、主观主义、功利主义等不良倾向,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持续向上向善。
   (五)强化高压震慑,巩固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纪委监委“两个新账老账一起算”要求,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重点查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影响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力根治深层次的沉疴积弊,全面铲除政治生态“污染源”。进一步提升审查调查水平,严格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和审查调查程序,坚守办案质量、安全“双底线”,实现办案数量质量双提升的新要求。要突出标本兼治,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纪律教育,扎紧制度笼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六)严肃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我们要把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人和事作为整治重点,在发现和推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上发力。聚焦扶贫领域、民生领域和涉黑涉恶“保护伞”等,重心下移、一线监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健全完善信访举报受理机制,及时受理群众的信访举报,扎实开展乡镇监察员巡访工作,每月一次巡访,采取走村入户、实地监督、跟踪检查等方式,零距离、面对面受理群众举报,广泛收集扶贫领域、民生领域和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线索。定期梳理汇总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坚持既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又要突出重点、聚焦要害,把监督资源和执纪力量向问题突出领域集中。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要聚焦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坚决铲除扶贫领域腐败滋生土壤、蔓延途径,以反腐攻坚、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在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中,要聚焦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在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中,要坚持有黑必打、有腐必查、有伞必挖,坚决彻查“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向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干预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还老百姓一片晴朗天空。
   (七)压实压紧主体责任,真正把管党治党落到实处
    要紧紧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深化“三清单、两台帐”的运用,依托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全程纪实信息化管理系统,切实推动全县党委(党组)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要充分发挥派驻组的“探头”作用,全面加强对所辖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强有力问责唤醒责任意识、倒逼责任落实。
    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巡察巡察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不断深化政治巡察,提高巡察的政治性、严肃性、有效性和威慑力,层层传导压力,解决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侵害群众利益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扎实开展好县委第七轮、第八轮常规巡察,按照省委、市委巡察办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每年的市县巡察统筹工作;利用统筹巡察工作间隙,积极开展两轮市县巡察向村级延伸巡察工作,努力做到村居巡察全覆盖;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对巡察整改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八)加强队伍建设,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
   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我们要带头加强政治建设,切实提升干部队伍履职本领,从严从实强化自我监督,努力打造新时代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反腐铁军。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要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带头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素养,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拒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于党、忠诚于党的核心、忠诚于党的纪检监察事业。
    加强履职能力建设。要针对新形势新要求,采取以会代训、以案代训、集中轮训、跟班带训等方式,加强全员业务培训,认真学习党章党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理论,着力提升政策把握能力、法治思维能力和执纪执法水平,强化纪律贯通意识,不断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本领。
    加强自我监督和约束。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坚决防止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问题发生。要加大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徇私舞弊、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决不姑息。持续深化“提素能、转作风、守战位、抓落实”主题活动,着力解决纪检监察干部身上存在的站位不高、理念陈旧,担当不够、消极应付,不守规矩、不讲程序,能力不足、本领不强,不知敬畏、不守底线等突出问题。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要坚决清理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新时代要有新作为,新作为呼唤高质量发展。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坚定信念,增强定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锲而不舍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全县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