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定襄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定襄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2-04 15:45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定襄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总结2016年全县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7年任务。刚才,县委书记张文斌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为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我们要紧密联系实际,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要求上来。


    一、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有关安排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瞄准构建良好政治生态,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是严明纪律规矩,广大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集中强化党纪党规教育,组织开展集中宣讲、廉政党课、警示教育、廉政谈话、主题约谈等多种形式,把党纪党规教育引向深入。集中宣讲《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实现全覆盖,并组织全县机关党员和农村两委主干进行党纪党规测试。强化警示教育,先后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40余场次;严肃换届纪律,结合县乡换届印发资料10000份,持续突出“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严把干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先后审查参选干部和代表664人,有效防止“带病提拔”,派出5个会风会纪督察组全程督查,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围绕“脱贫攻坚”和“教育兴县”等重大决策部署,制定出台《定襄县脱贫攻坚督查办法》、《定襄县脱贫攻坚问责暂行办法》,核查有关问题线索15件,处理15人。
     二是突出“两个责任”,完善“两跟踪、两台账”,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扭住“知责、分责、示责、履责、问责”五个关键环节,坚决把一把手第一责任挺在最前面,强化责任清单的制定和一把手履职落实,以“三个清单”和“两个台账”建设,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以严格考核和严肃问责促进党委(党组)主动担责、自觉履责。扎实开展民生领域资金管理使用自查自纠工作,23个县直部门逐步完善“问题、责任、整改”三个清单,查摆整改各类问题169个,提出整改措施23项,上缴红包礼金30余万元。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建立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台账,并及时查账对账,对各级党组织开展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需要跟踪的人员不遗漏、教育管理措施到位。深入开展县乡村层层约谈活动,强化压力传导,共约谈768人(次)。举办部分党委(党组)“四述报告会”,加强考核监督。坚持问责促担当促履责,认真贯彻问责条例,先后对11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释放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三是坚持抓常抓细抓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更加严格。坚持“监督检查暗访常态化”与“通报问责常态化”相结合,持续抓节点、抓关键,抓整治、抓重点,监督检查不断加强。2016年共检查单位136个,发现问题线索100多个,处理干部19人,整改问题100多个。出台《加强联动协作全面监督“四风”问题的实施意见》,组织14个联动协作重点单位进行明察暗访,紧盯隐形变异的不正之风,形成常态化机制,重点查处了1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党政纪处分14人。深入开展工作纪律整治,对3名违反工作纪律和2名工作日饮酒的机关干部给予纪律处分;对2名监管不力的科级干部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和约谈处理;约谈22名县直单位“一把手”,敦促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监督,进一步促进干部作风建设。
    四是深入实践“四种形态”,坚持高压惩腐,减存量、遏总量取得新的进展。坚持挺纪在前,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加大谈话函询力度,用好第一种形态,把好第一道关口。全年谈话函询83件,经初步核实或谈话函询后给予组织处理36件36人。由谈话函询转为初核调查5件。并认真开展谈话函询类办结线索的复核印证,按照“两个5%”的比例,抽查复核谈话函询件9件次。同时突出惩治重点,保持高压惩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全年处置问题线索226件,立案130件,结案130件,党政纪处分131人,其中乡科级3人,重处分11人。管党治党由“惩处极少数”转向“管住大多数”。
     五是深入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群众利益,党的执政基础进一步得到巩固。深入开展涉纪信访“三查三降三促”活动。制定出台《对涉纪重复访越级访重点信访事项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的实施方案》等3个文件,对2016年以来的涉纪重复访、越级访重点信访事项进行“回头看”再处置工作。对涉纪信访量大、处理解决不到位、重复访、越级访频发,担当不足、履责不到位的乡镇党委书记和相关人员,严肃进行问责处理,问责乡镇科级领导干部12人。全县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13件次,同比下降63%;其中重复件94件,同比下降70.7%。并组织开展乡镇纪委干部巡村活动,建立乡镇纪委干部巡村工作日志制度,主动作为,及时发现和处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各类问题,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55件,党政纪处分55人,特别聚焦精准扶贫,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查处扶贫领域腐败案件15件,党政纪处分15人。
    六是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强化成果运用,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向基层延伸。按照市纪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县组建第五巡察组赴静乐县开展卫计巡察,共巡察单位31个,移交整改问题77个,上缴廉政账户资金134笔29.966万元,收缴截留挪用资金124.9万元。组织开展农村巡察,新发现问题线索31件,立案29件,处分29人,促成主动上缴廉政账户资金72638元。按县委安排,突出政治定位,完成两轮巡察,发现违规问题120余个,提出整改建议15项,处理25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震慑效应初步显现,有效推进了制度建设和突出问题整改,基层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   
    七是强化自我监督,加强队伍建设,纪检监察队伍战斗力不断增强。进一步推进纪检体制改革,规范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及派驻纪检组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规范提名选任程序,圆满完成县乡纪委换届工作,配强配齐力量。推进机关规范化建设。制定完善了五大类44项工作制度及业务规范,强化内部管理,防止监督权滥用和“灯下黑”。积极转变作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两学一做”、“学思践悟·岗位练兵”活动为契机,全面提升干部政治素质与实践能力,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树立纪检干部良好形象。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全县党的纪律建设得到全面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得到坚决落实,政治生态持续优化,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不断增强,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初步形成。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全县各级党组织的高度重视和各级各部门的协同配合;得益于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顽强拼搏;得益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当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在一些单位和部门仍不同程度存在;“两个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仍然存在清单台账简单疏漏,责任“悬空”“虚化”和上紧下松、不平衡等问题;一些党组织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理解不深、把握不准、实践不够,对干部日常监督抓早抓小不到位;“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隐形变异;监督触角延伸有限,存在盲区疏漏,纪检派驻工作尚未全覆盖;一些党员干部担当不足,不作为、慢作为、慵懒散拖、“为官不为”,基层“微腐败”问题突出,减存量、遏增量的任务还很艰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建设还不完善;一些纪检干部学思践悟不够,思维理念、方法措施、专业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等等。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深入研究,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7年主要任务
     2017年,是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同时也是我县实现率先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纪律检查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和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面履行职能,强化问责追究,坚决纠正“四风”,保持高压惩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构建良好政治生态,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用担当诠释忠诚,为实现富民强县、全面脱贫、全面小康目标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为此,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要坚持依规治党,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尺子,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的监督检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责任追究,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切实推动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点,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反对自由主义、宗派主义、分散主义,坚决同违反党的纪律、危害政治安全的行为作斗争。对执行准则不力、落实制度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以严明的纪律保证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战斗性。要严格履行党内监督专责。党内监督是全党的任务,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纪委是专责机关。全县各级纪检机关要找准职责定位,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坚决落实党中央“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的要求,对在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切实担当起选对人、用好人的政治责任。认真排查梳理重要县管干部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台账,严把“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用严肃的精神担当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责任。
   (二)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全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涉改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试点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转隶开局、平稳过度、逐步深化”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强化组织实施。党委负主责,纪委负专责,相关单位要按照既定路线图和时间表,倒排工期,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不折不扣贯彻推进;按照省、市试点实施方案和指导意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抓好实施;要认真做好监察委员会组建挂牌工作,确保3月中旬组建挂牌;周密部署机构建设、流程设计等工作,确保挂牌后顺畅衔接运转。实现深度融合。在机构、职能、人员顺畅衔接基础上,突出抓好思想融合、作风融合、机制融合、制度融合等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工作规范和相关流程,在整合提升中优化结构、强化职能,达到1+1>2的效果;积极探索纪法衔接、证据转换、依法留置、制定管辖、监督调查分离及监察官制度等方面的制度措施,努力形成与执法、司法机关既有机衔接又相互制衡的体制机制,为监察委员会高效顺畅、准确有力行使反腐败职责提供制度保障。全面履行监察职能。监察委员会成立后,纪委将与监委合署办公。根据法律授权,切实推动监察委员会全面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并严格按照管理权限,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实现监察全覆盖。重点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调查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作出处置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要切实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准确把握职能定位,严格执行向上级监委和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对同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探索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
   (三)强化问责追究,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书记要担好主责、首责和全责,班子成员要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各级纪委要切实担负管党治党监督责任,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强对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两个责任”落地生根。要深入落实“三个清单”、“两台账、两跟踪”、层层约谈、四述等制度,进一步探索落实“两个责任”的新途径、新方法,健全完善责任落实机制;推行“两个责任”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适时监督各级党组织履责情况;要督促各级党组织自觉实践“四种形态”,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严格执行问责条例,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突出政治责任追究,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以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的,严格执行“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并对问责情况进行倒查和回头看,再监督、再检查,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四)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推动作风建设持续向好继续抓节点、抓关键、抓整治、抓重点,查纠老问题,挖掘新动向,关注新表现,深抓实做,坚决防止“四风”反弹。严肃查处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纸上谈兵、光说不练、拖拉慢、慵懒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把“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巡察监督、线索处置、约谈函询、执纪审查重点,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全县各级纪检机关要引导树立正确导向,把严格管理干部与热情关心干部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三个区分”,积极保护那些作风正派、敢抓敢管、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的干部;对受到诬陷诽谤的,要及时澄清是非,并严肃查处造谣诬陷者,努力营造心情舒畅、积极向上的干事创业氛围。全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纪检机关要坚持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培育积极向上的廉洁文化、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狠抓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引导干部不忘初心、坚守正道,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严格抓班子带队伍,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认真挖掘整理定襄传统廉洁文化、红色文化精髓,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以优良党风带动社风民风持续向好。
   (五)持续保持高压惩治,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始终保持高压惩腐态势,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紧盯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聚焦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和“六大纪律”执行情况,拉长耳朵、瞪大眼睛,从严执纪监督。要继续把执纪审查的重点放在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上,三种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要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把“四种形态”贯穿于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等全过程,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让红脸出汗常态化,把好第一道关口。进一步健全谈话函询制度,建立谈话函询台账,深入开展谈话后印证核实和跟踪回访工作,切实提高谈话函询实效。要坚持标本兼治,充分发挥纪律审查治本功能,进一步健全受处分党员跟踪监督和思想教育转化机制,完善“抓系统、系统抓、系统治、系统防”机制,通过纪律审查推进问题整改,不断放大纪律审查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应;要深刻剖析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查处的典型案例,组织好警示教育;组织召开好违纪干部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举一反三、以案明纪,不断提升纪律审查的震慑力,切实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要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认真排查扶贫领域信访举报,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加大对“小官大贪”、“雁过拔毛”、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斩断伸向扶贫等民生款物的“黑手”。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擅自降低标准、搞数字脱贫的,要实行最严格的问责,以精准监督护航精准扶贫。进一步引深“三查三降三促”活动,全面推进纪检干部巡村工作,建立监督台账,写好巡村日志,及时掌握群众诉求,解决好涉纪信访问题;深入了解基层党员干部执行纪律、履职尽责、廉洁自律等情况,针对性地开展抓早抓小,实现监督前移、挺纪在前。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力度,特别要严肃查处村干部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打击报复以及为“村霸”等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借助宗族势力排除异己、侵蚀基层政权的行为,以强有力的执纪监督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巩固基层政权,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推进监督“全覆盖”。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要把开展市县巡察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突出政治定位,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统筹谋划巡察“全覆盖”工作,灵活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等多种方式,实现届内巡察监督“全覆盖”。要坚持巡察监督与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有机结合,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深入分析巡察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各级纪检机关和各有关部门要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依纪依法及时作出处置。巡察整改情况要及时公开公布,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要统筹把握执纪监督与巡察整改情况,对整改落实不力、问题依然突出、反映依然强烈的重点单位,及时组织“回头看”、“回马枪”,对没整改的问题“再督促”,对没见底的问题“再了解”,对没发现的问题“再发现”,真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收兵”、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形成强大震慑、释放强烈信号。深入推进派驻“全覆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关于推进派驻“全覆盖”工作部署和要求,稳步推进纪委派驻“全覆盖”工作,今年重点做好摸底调研准备工作,为2018年实现县级纪委派驻“全覆盖”奠定基础。进一步完善派驻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探头”、“前哨”作用,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真正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进一步健全派驻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加大对派驻机构失职渎职问责力度,确保派驻监督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
   (七)以打铁的精神锻造铁打的队伍,坚决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反腐“铁军”在深入推进监察委员会深度融合过程中,持续深化“三转”,进一步优化纪委监委班子结构,加强班子自身建设,提升班子核心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加强干部责任、能力、作风建设,真正用担当诠释忠诚,开展纪检监察业务轮训,弘扬严深细实作风,锤炼干部“认真、严谨、高效、担当、争先”品格,不断提升纪检干部思想水平和履职能力。严格落实中央纪委出台的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不断完善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切实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健全常委会决策制度,推进监督执纪问责规范化、科学化进程。切实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格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健全岗位责任体系,完善岗位交流、任职回避制度,强化案件监督过程管理,建立移送案件审理监督制度。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更大、责任更重,要更加严格自我监督。充分发挥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加强对执纪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对不担当、不负责的要调整岗位;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要坚决调离;对不忠诚、不干净的要严肃查处,坚决把害群之马清理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对跑风漏气、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问责。
    同志们,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纪检监察机关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坚守责任担当,忠诚履行使命,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牢记并践行政通人和需要我们巩固,风清气正期待我们担当,真抓实干,尽责履职,不断开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全面构建良好政治生态、推进定襄率先脱贫、全面小康再做新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