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保德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 2020-12-09 16:46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保德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3月8日)
油建平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保德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市纪委三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总结2017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8年任务。
  刚才,县委书记温建军同志站在新时代的高度,立足新起点,对今后做好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县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中央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市委“1661”发展战略及县委“1245”发展战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构建保德良好政治生态、脱贫攻坚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审慎稳妥,全面推进,取得了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成果。一是在县委的统一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按照“转隶开局、平稳过渡、逐步深化、规范高效”的总体思路,分“转隶”“建制”“配置”三步走,成立了县监察委员会,配备班子,落实了办公办案场所。3月29日,保德县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铺开工作,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开局取得初步成果,达到了省市评查要求。二是通过开展分批赴省到市学习培训、委班子成员和业务骨干轮流讲学的“两讲两提”活动,在提高全员业务能力的同时,促进了纪委监委队伍融合。三是在拓展监察对象基础上,建立监察对象数据库,全县监察对象由改革前的3952人增加到了7660人。进一步落实改革试点“两推进”,实现综合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全覆盖和监察职能向乡镇延伸,设立9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4个乡镇片区监察组,并推开了各项工作。
         (二)强化党内监督专责手段,压实了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一是按照县委精神,以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监督检查为抓手,督促部门和乡、村党组织建立“两台帐、两跟踪”制度和“三个清单”,跟踪监督落实清单情况,推动各级党组织扛起管党治党责任。二是铺开了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全程纪实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加强信息化管理系统硬件建设,组织全县13个乡镇和53个县直单位开展了“两个责任”信息系统集中培训,提高了落实“两个责任”信息化监督水平。三是运用监督检查成果和信息化手段,结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严把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全年累计回复党风廉洁意见65批次2135人。
         (三)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保障了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服务全县脱贫攻坚中心工作,围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和“脱贫攻坚对标提升 干部纪律作风大整顿”工作,开展了多轮督查检查,共抽调63名干部,分7个督查组走访贫困村158个,抽查790户,检查项目167个、资金162笔,发现问题426个,在县级层面督促整改问题385个。对受客观因素制约一时不能整改的44个问题,采取台账管理、清单销号方式,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落实整改。二是注重抓早抓小,聚焦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和违纪问题线索,优先处置、重点督办、严肃执纪问责。全年累计处置问题线索179件,谈话127人次,集体约谈3批(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组织处理10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对扶贫领域3起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曝光。对义门镇康家沟党支部书记狄某常年擅离岗位失职渎职问题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桥头镇扶贫项目“假完工”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并作为典型案件在中央电视台进行了曝光,推动了全县脱贫攻坚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四)锲而不舍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狠抓了作风建设。一年来,我们纠“四风”一刻不停、半步不退,不断加大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情况的明察暗访力度。在“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不断开展专项治理,对全县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执行办公用房使用规定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对150余个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款购买高档白酒等公款消费情况进行了集中排查。全年共发现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9件,处分党员干部9人,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13人,公开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起、违反会风问题1起,促进全县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持续好转。
         (五)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保持高压态势,深化发展了反腐败斗争。准确理解和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惩治腐败。2017年,全县运用“四种形态”共处理444人次,其中,综合运用谈话提醒、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第一种形态”处理320人次,占72%;运用纪律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调整等“第二种形态”处理109人次,占24.6%;运用重处分或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等“第三种形态”处理8人次,占1.8%;运用“第四种形态”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7人次,占1.6%。全年,县纪检监察系统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254件,处置问题线索449件,共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4人。涉及乡科级干部8人,撤职以上重处分14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特别是县监委组建后,严肃查处了县扶贫开发中心原工作人员郭某和东关镇大黄坡村原支书高某合谋骗取扶贫资金案、孙家沟乡木瓜耳村原支书陈某等人贪污退耕还林款案,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震动,监察体制改革“1+1>2”的效果初步凸显。
         (六)强化学习教育,注重预防,不断提高了拒腐防变免疫力。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期间,组织了全县200多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讲座,编印下发违纪案例《警示教育读本》500本,订购20套《巡视利剑》分发四套班子和13个乡镇,给全县处级领导干部发放《忏悔与剖析》警示教材40本,制作党纪党规和反腐倡廉宣传标语107条。以县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康文光同志“铁肩担道义 赤诚铸检魂”和一对父子的“泪水”为正反题材,制作了教育微视频,在网络进行传播,起到了教育“一大片”的效果。一年来,县纪委监委注重强化教育效果,在微观中抓教育、在精神世界里防质变,筑牢了干部队伍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七)围绕县委决策部署,高悬利剑开展巡察工作
         2017年,我县积极落实市委《关于建立市县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成立了巡察机构,配齐了巡察队伍,建立了巡察制度,进行了人员集训,有序推进了巡察工作。一年来,县委巡察办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围绕“两四一聚三紧”(即:增强“四个意识”,联系“四个全面”,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三个重点”),对6个县直部门和单位进行了巡察,发现问题56个,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问题线索18件10人;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大局,对13个乡镇和29个脱贫攻坚专项办公室开展了扶贫领域专项督查巡察。针对发现的问题,下发督查巡察通报16期、督办函21件(次)、电视曝光16次,组织集体约谈7次,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27件27人,巡察“利剑”作用初步彰显。
         (八)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内控机制,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扎实开展“三基”建设,推动纪委监委机关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上台阶。一是强化业务学习。订购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常用党纪党规汇编和最新监督执纪书籍60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模拟案卷47套,通过学用结合促进全员履职能力提升。二是结合业务学习和工作实践,在省纪委监委“四个一”工作制度框架下,制定推行了立案后询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办案安全预案制度,为执纪监督监察工作的规范运行奠定了基础。三是注重加强办案人员理论应用和实践协作能力的同时,通过开展科室案件学习会和案件办理协调会,探索建立了案件办理“1+1”协调机制,得到了市纪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四是加强委机关监督执纪内控建设,调整委班子成员分工,案件审理工作由书记(主任)直管、一名委员协管;执纪监督由一名副书记(副主任)分管;案件监督管理和执纪审查由另一名副书记(副主任)分管。在制度框架下,形成了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各环节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格局。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省市有关要求和全县人民的期盼还有不小距离。一是有的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不够强,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党规党纪执行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二是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四个意识”不牢、“四个自信”不强,党性观念淡漠,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有的当面一套背后一套,长期扮演“两面人”“两面派”;有的担当不足、怕事躲事、“为官不为”,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依然存在;有的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圈子文化、码头文化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三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禁而未绝,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习难改。四是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侵占扶贫“奶酪”、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时有发生,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的“小官大贪”时有发现,群众深恶痛疾的巧取豪夺、欺压百姓的“村霸”黑恶势力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五是对扶贫领域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整治的力度和深度还不够,村务不公开、优亲厚友、弄虚作假、拉帮结派等问题依然突出,群众对此意见很大。六是在纪律审查工作上,虽然力度越来越大,但查处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和大案要案还比较少,实践“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还需深化;巡察监督不够深入、执纪监督不够精准、执纪审查不够规范仍需改进。七是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和把握政策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所以,我们不能有“解解压、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打消自我满足、等待观望、换挡减速、适可而止的念头,要振奋精神、乘势而上,重整行装再出发。
         二、2018年工作部署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县脱贫摘帽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而深远。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为契机,全面加强监督检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努力实现保德政治生态持久风清气正,为决战决胜脱贫摘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德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一)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长期坚持下去。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学懂弄通党的十九大精神上先走一步、悟深一层,立足监督专责,加强对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各部门和各级党员干部不学习、假学习,浅尝辄止、领悟不深,贯彻不力、落实跑偏等现象,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保德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监督检查摆在突出位置。针对保证全党服从中央、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政治主题以及“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党内政治生活娱乐化、庸俗化、形式化问题,严肃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三会一课”制度,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抓在手。要保持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七个有之”问题的高度警觉,要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章、执行党规党纪、落实县委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在政治路线、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日常监督,强化抓早抓小,坚决纠正和查处自行其是、各自为政,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消极应付等行为。
         把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到新高度。政治生态决定“森林”和“树木”的健康,是全县各项事业发展进步的重要保障。要把握全县政治生态状况,注重动态分析研判,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党委(党组)有针对性地、与时俱进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推动党内政治文化建设,让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成为风尚;要不断完善干部廉洁档案,把好党风廉洁审核关,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重要内容,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要继续深化农村换届中干扰、操纵、破坏选举以及拉票贿选问题的排查,坚决澄清农村两委里的污泥浊水。严厉打击侮辱、诽谤、诬告、陷害等行为,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二)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加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乡镇监察。全面落实县纪委监委向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综合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监察职能向乡镇延伸试点工作,不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和基层自治组织中承担公共事务管理人员监察全覆盖。纪委监委要负起专责,细化改革任务,做好进度安排,推动任务落实。要加强人员配备、管理和培训,积极推动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全面提高履职能力,确保综合派驻机构和片区监察组人员、职责、工作“三到位”。
         健全和完善监督体制机制。着力构建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立体监察体系,要突出监督监察全覆盖,完善监察对象台账,确保监督监察“无死角”;要突出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互动,不断健全纪法衔接、法法衔接机制,实践运用五套“模拟案卷”,全要素运用12种措施,打通“瓶颈”,补齐“短板”;要突出监督监察的有效性,进一步健全完善日常监督办法,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起来,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制度体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纪委和党的工作部门共同发力的党内问责机制。完善县纪委监委领导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的制度机制,强化对乡镇纪委工作的领导。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健全纪委监委机关与巡察机构、派驻机构“1托2”监督机制,不断以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提高纪检监察工作实效。
         推动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把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监督体制创新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起来,将制度优势转化的治理效能体现在加强党对反腐败全过程领导的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上;体现在纪委监委履行职能职责全覆盖、规范化、高效化上;体现在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有效遏制、纠正、防范上;体现在越来越多的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体现在干部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正能量持续提升上,通过深化改革,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三)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
         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要把调查研究作为必修课,要把厉行节约养成习惯,带头转变作风,经常摆摆表现、找找差距,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扭住不放、寸步不让,管出习惯、化风成俗。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聚焦“10个方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对症施策,既解决老问题、也察觉新问题,深入查纠“四风”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改头换面搞享乐、转入地下搞奢靡、挖空心思花公款、变着法子送节礼等隐形变异、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止违规聚餐、工作日中午饮酒等问题的反弹;坚决纠正慵懒无为、冷硬横推、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搞特殊、耍特权等行为。特别要聚焦脱贫攻坚,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行动,坚决纠正和查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落实脱贫攻坚部署不坚决、不扎实,搞数字脱贫、算账脱贫、被动脱贫等突出问题。对阻碍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四)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脱贫退出,集中开展全县扶贫问题线索“大清底”,对2016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过滤式”排查,建立专门台账,逐件对账销号。聚焦资金项目、政策落地、领导责任、干部作风,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对脱贫攻坚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虚假“摘帽”等不担当、不精准、不真实、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等“伸黑手”、“动奶酪”、谋私利的问题,要加大执纪审查惩处力度。对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突出、腐败问题频发的乡(镇),要追究相关党委、纪委和监管部门的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大力整治“蝇贪”和基层“微腐败”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蝇贪”要主动出击追着打,对“微腐败”要拿着显微镜找。重点整治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农村低保、住房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乡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领域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严肃整治窗口单位、基层站所以及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坚决拔除涉黑涉恶“保护伞”。将扫黑除恶与惩治基层“蝇贪”和“微腐败”紧密结合起来,从严惩治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各机关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深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要优先处置、快查快结、一查到底,坚决斩断利益输送链条,连根拔除黑恶“保护伞”。要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严重腐败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查腐败问题又查涉黑涉恶问题,对涉黑涉恶腐败和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要从严从重处理。
         减少重复访,降低越级访。要增强群众感情,密切联系群众,把群众的冷暖、疾苦放在心里,要认真对待群众关切和诉求,做到群众信访举报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减少重复访、降低越级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定期开展信访形势分析,建立信访与案管、党风政风监督、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等内部科室的信息交流反馈机制,认真做好实名举报办理办结反馈工作,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疏导、执纪监督、执纪审查工作,着力解决重信重访、信上不信下等突出问题。对重复访、越级访要专题研究、责任制化解,以务实负责的态度和实际行动赢得群众信赖。
         (五)深入推进党的纪律建设
         针对性经常性开展纪律教育。要对各级党组织常态化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情况进行督查,推动党委(党组)落实教育责任,要注重发现和树立身边正反面典型,让榜样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让受监督、受约束成为习惯。
         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观点,注重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提高发现问题和防微杜渐的能力;注重问题分类处置,强化分析研究,提高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防止出现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现象;注重用好第一种形态,下功夫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关口前移,防患未然;注重谈话函询,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要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发挥采信告知的教育激励作用和抽查核实的监督作用,防止敷衍塞责、欺瞒组织。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党员干部要从严从重处理。
         强化日常监督。党章赋予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相应纪律处分权限,充分体现了选人用人和管理监督权责一致的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行使党章所赋予的对监管干部的纪律处分权,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纠正,触犯纪律就立即严肃处理,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监督权,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对侮辱诽谤陷害他人的,都要依纪严肃处理。
         (六)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反腐败必须坚定不移,精准发力,要更有效地遏制增量、更有力地削减存量,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清除腐败“毒瘤”,坚决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要下决心、发大力查处一批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交织、“围猎”和甘于被“围猎”交织的震慑大有影响的案件,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要新账旧账一起算。要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扶贫领域、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要加大渎职侵权类违法犯罪查处力度,严惩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坚决清除腐败这个最致命的“污染源”。
         努力提高执纪审查水平。要用好用足初核手段,做实做细初核工作,提高初核谈话能力,充分发挥初核“侦察兵”作用,夯实审查调查基础。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既从严执纪执法,又注重教育挽救,充分发挥理想信念和政策的教育感化作用,让调查对象深刻反思、触及灵魂,认清错误、真心悔过。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标准,严格规范取证,提高证据质量。要强化案件审理工作,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政策法规适用关。要充分发挥执纪监督专题会、审查调查专题会、案件审理协调会的作用,切实增强审查调查决策的科学性、严肃性、合法性。要高度重视执纪监督监察安全工作,严守安全底线,确保“零差错”“零失误”“零事故”。
         坚持标本兼治。要注重发案原因剖析、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等工作,不断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针对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暴露出来的问题,针对性加强权力监管,切断利益链条,铲除领导干部被“围猎”的腐败污染源,不断构建有效预防腐败、及时清除腐败、坚决遏制腐败的反腐败斗争新格局。
         (七)坚决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层层传导,压实责任。要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解决管党治党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和宽松软问题,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堡垒作用不强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延伸到基层、责任落实到基层。拿起问责利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强有力的问责唤醒责任意识。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敢于问责、曝光典型问题,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要严肃追究。
         充分发挥巡察利剑和派驻探头作用。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深入检查各级党组织执行党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落实县委工作部署等情况,着力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继续围绕脱贫攻坚,持续深化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深入发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要做实做细“三个清单”,采取“回头看”“回马枪”等督导方式,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和派驻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对不认真整改、落实整改措施走过场、整改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要严肃问责,不断提升巡察的震慑效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强化履责意识,厘清与被监督部门的关系,加强对被监督部门的监督,切实发挥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要强化担当意识,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指出问题,坚决查处问题,对发现的被监督部门及所属单位重要问题、疑难复杂案件的调查处置问题,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报告请示。要全面掌握被监督部门执行“六项纪律”情况,针对部门和行业特点,聚焦廉政风险点和权力运行过程,抓好抓实风险防控和日常监督,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认真核查,切实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党章、宪法和法律赋予正风肃纪反腐的崇高使命,纪检监察干部是公正廉洁的标尺,所以要“打铁必须自身硬,正人必须先正己”。
         一要对党忠诚,政治过硬。对党忠诚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纪检监察队伍的首要政治本色、纪检监察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纪委监委要把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与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锻造队伍。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树立“四个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强化干部党性锻炼,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纪律建设、监督执纪、责任追究各个环节,在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和纪委监委工作安排上,不打任何折扣、不搞任何小聪明、不搞任何小动作。敢于为党和人民的利益唱“黑脸”、当“包公”,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决不能消极懈怠、回避矛盾、做“老好人”。
         二要提升能力,本领高强。持续开展业务大培训和“两讲两提”活动,采取以会代训、以案代训、集中轮训、跟班代训等方式,进行“岗位大练兵”。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增强本领恐慌意识,要在增强学习能力上下功夫,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强化纪法贯通意识,掌握所监督领域专业知识,勤于思考破解现实问题;在增强专业能力上下功夫,达到懂纪懂法、纪法兼通,提高执纪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本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在增强执行力上下功夫,坚持说实话、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在增强改革创新能力上下功夫,创新思路,创新手段,创新工作。
         三要严格管理,作风优良。要以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为重点深入推进“三基”建设,把切实解决履职不力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打造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拒腐蚀的工作机关。县纪委常委会要发挥表率作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模范践行“三严三实”;要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摒弃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要突出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对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实绩突出的,该表扬的表扬,该重用的重用;对那些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不会为的干部,该打板子的打板子,该挪位子的挪位子。同时要人性化管理,关心关爱干部身心健康,经常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解决干部实际困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严肃认真、团结和谐、心情舒畅的良好环境。
         四要清正廉洁,自身干净。有权必受监督,用权不可任性。随着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范围的扩大、权限的丰富,经受的考验也更加严峻。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在行使权力上要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要严之又严,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自我监督,健全内控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严格执行省纪委监委“三条禁令”,坚决防止发生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执纪违纪问题。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决不护短遮丑,对执纪违纪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锻造纪检监察队伍,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同志们,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起点呼唤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更加坚强的定力、更加扎实的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加速建设“五个保德”、全面构建保德良好政治生态、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