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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德县纪委监委:“三强化三确保” 扎实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23-05-09 18:21:55 来源:

今年以来,保德县纪委监委围绕乡村振兴总体部署和阶段性任务,全链条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和县直职能部门责任,突出政治监督,坚持问题导向,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持续推动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强化政治监督,确保政治责任压实。县纪委监委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政治监督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乡村振兴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目前开展4次政治监督,通过政治监督,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政治责任,推动各级各部门抓紧抓实乡村振兴各项工作。

强化专项监督,确保专项整治做深。高效贯通“室组地”联动监督、“组组”协同监督、“地地”交叉监督,今年以来开展13次监督检查,推动整改问题13项。同时,充分发挥巡察利剑功能,县委把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情况纳入巡察监督重点内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信访矛盾集中、乡村振兴项目多、资金使用量大的村社,开展专项巡察,有力推动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强化引导教育,确保促改促治见效。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优势,坚持把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教育贯穿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全过程,目前开展正反警示教育48场次。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县纪委监委深入分析乡村振兴领域突出问题发生的根源、原因和过程,实事求是、科学合理总结工作推进、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和暴露出来的问题,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清单,向相关单位下发《落实工作提示函》《纪检监察建议书》,向领导班子成员下发《工作提醒函》《廉政风险提醒函》《推动以案促改促建促治告知书》,督促相关单位和领导班子成员举一反三、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制度、改进措施、防控风险、落实工作。同时,结合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督促职能部门、乡(镇)、村三级层层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推动移风易俗等工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夯实基础。